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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总局督导阿里巴巴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完成三年整改

时间:2024-09-03 作者:佚名   来源: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1年4月,市场监管总局依法对阿里巴巴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阿里巴巴集团)在中国境内网络零售平台服务市场实施“二选一”垄断行为作出行政处罚开展行政指导,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全面自查整改,连续三年向市场监管总局提交自查合规报告。

    三年来,市场监管总局加强对阿里巴巴集团合规整改的督导,对整改落实情况开展深入核查,并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执法效果评估。从核查和评估情况看,阿里巴巴集团按照《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指导书》要求,全面停止“二选一”垄断行为,严格规范自身经营行为,认真落实平台主体责任,健全企业合规管理制度,提升平台内商家和消费者服务水平,合规整改工作取得良好成效,网络零售市场环境得到改善,公平竞争秩序有效恢复,市场发展空间不断拓展,平台间竞争活力明显提高,平台经济发展质量和营商环境持续优化。下一步,市场监管总局将指导阿里巴巴集团持续规范经营,进一步提升合规质效,加快创新驱动发展,不断提升服务水平,为建设世界一流企业、增强国际竞争力提供坚实保障。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促进平台经济发展,市场监管总局将坚决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统筹效率和公平、活力和秩序、发展和安全,坚持监管规范和促进发展并重,深入推进平台经济领域反垄断监管执法,加快健全常态化监管制度,指导平台企业提升合规能力和水平,不断优化公平竞争市场环境,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健康持续创新发展。

  

  原文地址:https://www.samr.gov.cn/xw/zj/art/2024/art_df43b84d3f9f4dc6ba9c99b4195b3770.html


原文链接:https://yjj.sh.gov.cn/zjyw/20240830/eaab8923b817448ab12691bb078ca88a.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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