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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丨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化妆品抽检及不合格化妆品排查工作取得实效

时间:2023-12-02 作者:佚名   来源:贵州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化妆品抽检及不合格化妆品排查工作取得实效

  为充分发挥化妆品抽检工作在风险监测和安全监管中的重要作用,2023年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以问题为导向,坚持监检结合开展全市化妆品国抽及市抽工作,充分发挥了抽检的技术支撑作用,有效防范化妆品潜在安全隐患。

  

  (市综合执法支队执法人员现场监督检查及抽检)

  一是完善工作机制,围绕重点精心部署安排

  制订《贵阳贵安新区2023年度国家化妆品监督抽检实施方案》《2023年贵阳贵安化妆品安全风险监测实施方案》《贵阳市2023年度市级化妆品监督抽检实施方案》等实施方案。在贵阳市辖区内对生产企业、化妆品集中交易市场、美容美发企业、农村市场中风险较高的特殊化妆品、儿童化妆品开展国家监督抽检65批次、国家风险监测抽检10批次、市级抽检100批次。明确市局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专人负责监督检查、抽样、送样、数据录入、行政处罚及核查处置工作,保质保量完成抽样任务。

  3.科学谋划、重点突出。抽检侧重美容美发机构、农村市场、商场、化妆品批发市场、品牌专卖店等各类经营使用单位。抽检的化妆品样品范围涵盖高、中、低档不同层次,类型多选择消费者青睐和销量较高的品牌,确保抽检数据全面科学。

  二是全覆盖侧重点,确保抽检数据全面科学

  1.坚持问题导向。准确把握化妆品监督抽检工作的“监督”性质,以12315群众投诉举报、不良反应监测发现及日常检查掌握的问题多发品种、场所为重点对象,提升抽样靶向性,提高问题发现率。

  3.坚持广泛覆盖。监督抽检兼顾不同区域、场所、类别。实现对全市化妆品生产企业、化妆品集中交易市场抽检全覆盖,对51家化妆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7家化妆品网络经营企业开展了抽样,样品涉及染发类产品(氧化型染发产品)、祛斑美白类产品(非面膜类产品)、彩妆类产品、普通护肤类产品、儿童类产品(护肤类与防晒类)、面膜类产品(面贴膜式产品)、面膜类产品(涂抹式面膜产品)、防晒类产品、宣称祛痘类产品、洗发护发类产品、牙膏共计11类。

  3.科学谋划、重点突出。抽检侧重美容美发机构、农村市场、商场、化妆品批发市场、品牌专卖店等各类经营使用单位。抽检的化妆品样品范围涵盖高、中、低档不同层次,类型多选择消费者青睐和销量较高的品牌,确保抽检数据全面科学。

  三是普法监检并重,提升监管效率和抽检质量

  强化“监抽结合”,监督抽检与日常监管、检查、专项整治有机结合,全面检查经营单位证照资质、索证索票、进货查验等情况,提升监管效率和抽检工作质量。在执法检查的同时,以化妆品专卖店、大型商超、美容院等为重点场所,向化妆品经营者和消费者发放宣传资料,宣贯《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推广国家药监局“化妆品监管”APP,讲解化妆品真伪信息查询方法,提升公众合法维权能力,并要求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依法合规从事经营活动,严格落实化妆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加大对非法添加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规范化妆品生产经营行为,营造规范有序、公平竞争的营商环境。

  四是规范抽样程序,保质保量完成抽样工作

  规范抽检程序,严格执行国家药监局制定发布的《化妆品抽样检验管理办法》,对化妆品类别、数量、批号、生产日期等产品信息认真核对、筛查,认真录入抽样系统,确保抽检样品符合方案要求。全面累计抽检化妆品175批次,11个类别,涉及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58家,截至目前共收到风险监测问题报告书1件,通过抽检立案查处11起,罚没3.85万元,截至目前共收到风险监测问题报告书1件,通过抽检工作立案11起,最大限度地达到及时发现化妆品潜在安全隐患。

  今年国家药监局通过化妆品抽检发布379批次不合格化妆品通告,贵阳市根据通告排查2069家次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发现问题29条,全部整改到位,抽检工作成为促进化妆品质量安全的有力抓手。下一步,我局将把抽检结果运用到日常监管工作中,加大对抽检不合格的场所监督检查频次,加强对国家药监局通告的不合格化妆品的排查力度,通过监督抽检与日常监督检查相结合,严厉打击非法渠道购进化妆品等违法行为,督促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切实保障市民群众用妆安全。

  


原文链接:http://yjj.guizhou.gov.cn/xwdt/szdt/202311/t20231130_8316349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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