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海南省加速消除宫颈癌行动实施 方案(2023-2030年)》的通知
时间:2023-07-09 作者:佚名 来源: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琼卫妇幼〔2023〕5号
关于印发《海南省加速消除宫颈癌行动实施
方案(2023-2030年)》的通知
各市、县、自治县卫生健康委、教育局、民政局、财政局、医保局、药监局、工会、妇联,省属各中等职业学校,省教育厅直属中学:
为响应世界卫生组织提出的消除宫颈癌全球战略,落实《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21-2030年)》、《加速消除宫颈癌行动计划(2023-2030年)》(国卫妇幼发〔2023〕1号),完善我省宫颈癌综合防治措施,推进健康海南行动,保障妇女健康。省卫生健康委等八个部门联合制定了《海南省加速消除宫颈癌行动实施方案(2023-2030年)》,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 海南省教育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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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民政厅 | 海南省财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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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医疗保障局 | 海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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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总工会 | 海南省妇女联合会 2023年6月6日 |
(此件主动公开)
海南省加速消除宫颈癌行动实施方案
(2023-2030年)
为响应世界卫生组织提出的消除宫颈癌全球战略,落实《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21-2030年)》《加速消除宫颈癌行动计划(2023-2030年)》,完善我省宫颈癌综合防治措施,推进健康海南行动,保障妇女健康,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主要目标
根据世界卫生组织战略和国家行动计划,要实现加速消除宫颈癌目标,我省在2030年前需要完成以下工作指标:
(一)15岁之前适龄女孩HPV疫苗首针接种完成率达到90%(2025年为85%);
(二)35-64岁妇女宫颈癌筛查率达到70%(2025年为50%);
(三)确诊宫颈癌和癌前病变的患者治疗率达到90%(2025年为90%)。
二、工作任务
(一)建立协调保障机制
1.建立协调机制
建立由省卫生健康委牵头,教育、民政、财政、医保、药监、工会、妇联等部门共同配合的工作协调机制,制定海南省消除宫颈癌行动政策举措,谋划实施重点民生项目。各市县要建立相应工作机制,健全宣教、接种、筛查、诊断及治疗服务体系,落实行动方案各项任务,确保指标达标。(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各有关部门,各市县)
2.成立宫颈病变防治中心
在省妇女儿童医学中心成立海南省宫颈病变防治中心,统筹全省专家、技术、信息等资源,开展宣教、指导、培训、技术推广、科研攻关等工作。省级防治中心要指导市县健全宫颈病变三级防控体系,指导各级提高宫颈病变筛查及病理诊断等关键环节的工作质量。各市县依托当地保健院成立本地区宫颈病变防治中心,防治中心要强化自身能力建设,接受省级中心指导,负责海南省消除宫颈癌行动实施方案在本地落实。(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省妇女儿童医学中心,各市县)
(二)有效开展健康教育
1.面向社会健康教育
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面向社会大众开展形式多样的健康教育宣传活动,提高大众对宫颈疾病认识,普及性健康知识,知晓疫苗接种、宫颈癌定期筛查、宫颈癌及癌前病变诊治重要性,帮助群众树立自身是健康第一责任人的意识。(责任单位:省妇联、省卫生健康委,各市县)
2.面向中学生健康教育
组织经培训的妇科、公共卫生医务人员进校园宣讲性健康知识,知晓疫苗接种对预防宫颈癌的作用。(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省教育厅,各市县)
3.面向基层医务人员专业知识教育
层层开展宫颈癌防治专业技术培训,提高医护人员宫颈癌防控基本知识和技能。(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各市县)
(三)推广HPV疫苗接种
宫颈癌的发病主要危险因素是女性感染高危型别的HPV病毒(人乳头状瘤病毒)。为推动我省宫颈癌的一级预防,在2022-2023年省委 省政府为民办实事基础上,以后年份继续实施适龄女生HPV疫苗接种项目,由疾控中心进行带量采购,遴选部分接种门诊定点接种,确保疫苗冷藏运输、储存质量;教育部门组织适龄学生自愿接种HPV疫苗;药监部门做好对疫苗储存、运输及使用环节的质量监督检查。支持其他适龄女性尽早接种HPV疫苗。(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省药监局、省疾控中心,各市县)
(四)巩固实施宫颈癌筛查
推动用人单位将宫颈癌筛查列为全省女职工体检的必查项目。除女职工体检外,为在我省常住的35-64岁妇女进行免费宫颈癌筛查,并确保每名妇女每3-5年接受一次筛查。筛查内容包括妇科检查、HPV高危亚型检测、宫颈液基细胞学检查(TCT检查)、阴道镜检查、组织病理学检查等。逐步完善筛查流程,合理设置筛查网点,推进宫颈癌机会性筛查。各筛查机构设立宫颈癌筛查门诊,推广预约筛查制度。可采用流动服务车等灵活的筛查组织方式,方便妇女就近接受筛查。宫颈病变防治中心抓好筛查质量控制、诊断和随访,确保及时转介,提高早筛早诊早治效果。(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省总工会、省妇联,各市县)
(五)规范实施宫颈疾病治疗
加强基层宫颈疾病专科门诊等治疗机构能力建设。对检出癌前病变和宫颈癌患者进行规范治疗,其中对宫颈低级别病变患者进行门诊随访治疗,对高级别病变患者进行门诊手术治疗,门诊医疗费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报销范围;宫颈癌患者进行住院规范治疗,住院医疗费用按规定纳入医保报销,门诊医疗费用纳入门诊慢性特殊疾病报销范围。鼓励中西医结合防治新模式。治疗后的患者由各级宫颈病变防治中心做好随访管理。民政、工会、妇联加大对困难癌前病变和宫颈癌患者的救助关怀力度。(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省民政厅、省医保局、省总工会、省妇联,各市县)
(六)完善信息化
在现有全省“两癌”筛查系统基础上,补充完善宫颈癌前病变筛查功能;基于“三医联动”系统中海南省数字疾控平台(升级),实现宫颈癌患者管理随访功能;将HPV疫苗接种统一纳入省免疫规划及疫苗流通管理系统;利用“云上妇幼”开展远程会诊和技能培训;通过信息化实现全链条管理,推动HPV疫苗接种、宫颈癌筛查、电子病历、慢病监测、肿瘤登记、死因监测等信息数据互联共享,并对消除宫颈癌行动实施情况进行有效评估。(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委信息中心、省疾控中心、省妇女儿童医学中心)
三、工作保障
各市县、各有关部门要将加速消除宫颈癌行动作为健康海南建设和人均预期寿命提升的重要内容,抓实抓细各项行动任务,落实宫颈癌防治经费保障,推进加速消除宫颈癌试点省、市(县)建设,健全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宫颈癌防治机制。省、市县有关部门工作职责如下:
(一)卫生健康部门:牵头建立行动协调保障机制;负责开展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完善相关技术方案和规范;开展HPV疫苗接种及宫颈癌筛查、治疗的技术服务;推动信息化和科研工作;组织开展质量控制和监测评估工作。
(二)教育部门:开展宫颈癌防控知识进校园活动;落实HPV疫苗接种适龄学生摸底、组织、动员。
(三)民政部门:对符合条件的癌前病变和宫颈癌患者进行社会救助。
(四)财政部门:结合财力实际,统筹做好HPV 疫苗接种、宫颈癌筛查和能力建设等资金保障工作。
(五)医疗保障部门:完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合理调整癌前病变和宫颈癌治疗医保支付政策。
(六)药监部门:做好HPV 疫苗等药品和医疗器械的质量监督检查。
(七)总工会:组织做好女职工健康体检宫颈癌筛查,加大困难患病女职工的互助保障力度。
(八)妇联:做好HPV疫苗接种、宫颈癌筛查动员,实施困难妇女癌前病变及宫颈癌救助计划。
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 | 2023年6月7日印发 |
原文链接:http://wst.hainan.gov.cn/swjw/ywdt/tzgg/202306/t20230619_343835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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