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局率先与自贸试验区蚌埠、芜湖片区签署特别清单事项委托协议书
时间:2021-10-27 作者: 来源:
近日,省局与自贸试验区蚌埠、芜湖片区分别签署了特别清单事项委托协议书,这在全省省直单位中尚属首家。委托协议书明确了省级管理事项委托行使的范围、协议双方的责任与义务,为推动特别清单事项在自贸试验区各片区落地生效迈出了关键的一步。
4月22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实施省级经济社会管理事项(第一批)的决定》(皖政〔2021〕25号),其中涉及省局事项10个(委托事项7个,下放事项3个)。局党组高度重视赋权事项移交工作,局党组书记、局长吴丽华第一时间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工作,要求相关处室按照文件要求,主动对接合肥、芜湖、蚌埠三个片区,积极推进赋权事项移交工作。省局先后致函各片区,就赋权事项的委托协议书、以及各片区承接赋权事项的指导需求、培训方式等征求片区意见,并与合肥、蚌埠片区进行了座谈交流,就省局赋权事项的办事流程、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以及信息系统技术保障等,逐项进行分析说明,积极给予指导。
7月28日,省政府印发《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特别清单的决定》(皖政〔2021〕36号)后,在第一批赋权事项的基础上,省局委托各片区行使事项增加至15个,下放事项3个。按照省政府文件要求,省局立即下发《关于做好建立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特别清单有关事项的通知》,并就特别清单事项移交工作再次致函合肥、芜湖、蚌埠片区。10月12日,副局长姚强率政策法规处、许可注册处、医疗器械生产监管处赴蚌埠市调研,与蚌埠片区管委会、蚌埠市市场监管局、省药监局第五分局座谈,听取了蚌埠片区关于特别清单事项承接工作有关情况的汇报,详细了解蚌埠片区的工作模式以及在承接过程中遇到的困难与疑惑,并要求相关处室继续主动做好与片区的沟通对接,加强业务指导和培训。
下一步,省局将根据各片区不同的承接需求,提供个性化的指导与培训,确保特别清单事项按照省政府的要求尽快落地落实。
原文链接:http://mpa.ah.gov.cn/zwgz/zwdt/12062865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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