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中医药资金绩效评价结果公布 广西获全国“优秀”等次
时间:2022-08-28 作者:佚名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医药管理局
近日,国家中医药局公布了2021年度绩效评价考评结果,广西绩效评价获全国“优秀”等次,据统计,这也是自2017年以来广西连续5年获得全国“优秀”等次。为贯彻国家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有关文件精神,落实“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绩效管理原则。国家中医药局自2016年启动绩效评估以来,每年拿出总金额5%-20%比例作为绩效考评奖补资金,以提高全国中医药项目资金使用效率,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广西中央转移支付自2017年5648万元增长到2022年14432万元,年均增长率30%。
为做好2021年度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中医药资金绩效自评工作,自治区中医药局高度重视,举办全区中医医疗卫生机构财务绩效管理工作培训班、对成效不及时的单位主要领导进行约谈、要求定期上报项目总结及成立核查小组进行项目督导检查等措施,督促各市及区直各有关单位按时按质推进项目管理及资金执行进度。实行单位自评、市县审核、审核小组审核、第三方机构复核及主管部门核查的系统填报流程,确保项目效果。结合实际按照“优、良、中、差”对全区区直单位和14个市进行2020年度绩效评价情况通报,并在2022年拿出100万元对绩效工作优秀等次进行了奖补,助推绩效管理工作。
2022年3-5月,按照国家中医药局相关要求,自治区中医药局组织培训并委托第三方评价机构开展绩效评价工作。经网上填报、材料审核、实地复核、第三方评价打分等4个环节,在全区14市及区直各有关单位的大力支持努力下,4月8日形成了2021年度中医药资金绩效自评报告。6月15日,自治区中医药局党组书记、局长黎甲文参会并汇报了广西年度绩效评价开展情况,并就专家提问进行了答辩。8月5日,国家中医药局通报了2021年度全国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中医药资金绩效评价结果,按照优、良、中等次,广西绩效评价继续获得年度全国优秀等次。
下一步,自治区中医药局将根据国家局绩效评价通报内容及有关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及资金管理,通过检查监督,促进项目实施,发挥使用效益。强化结果应用,逐步建立健全评价结果与预算编制挂钩紧密衔接的激励约束机制,助力中医药壮瑶医药事业产业高质量发展!
原文链接:http://zyyj.gxzf.gov.cn/xwdt/GZDT/ZZQ/t1297014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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