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药品上市后变更管理类别沟通交流有关事项的通告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
时间:2021-10-22 作者: 来源:
为贯彻落实《药品管理法》、《药品注册管理办法》、《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和《药品上市后变更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加强药品上市后变更管理,规范药品上市后变更行为,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起草了《药品上市后变更管理类别沟通交流有关事项的通告(征求意见稿)》,现通过门户网站向社会公众征求修改意见。如您有任何进一步完善或补充的意见和建议,请通过电话或邮件反馈我们。征求意见时限为自发布之日起15日。
附件:1. 药品上市后变更管理类别沟通交流有关事项的通告(征求意见稿)
联系人:吴振兴
联系电话:0431-82752793
电子邮箱:277067@qq.com
吉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1年2月5日
关于药品上市后变更管理类别沟通交流有关事项的通告.docx | |
原文链接:http://mpa.jl.gov.cn/zxfw_84842/tzwj/202102/t20210205_793652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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