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福州市第一医院《放射性药品使用许可证》原件遗失声明
时间:2022-08-12 作者:佚名 来源:福建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福州市第一医院因保管不善,不慎将《放射性药品使用许可证》原件丢失,证件编号:(闽)放药用字第20180001号;发放日期:2018年02月02日;有效期至:2023年02月01日,现声明该《放射性药品使用许可证》作废。
声明人:福州市第一医院
声明时间:2022年08月01日
附件下载
原文链接:https://yjj.scjgj.fujian.gov.cn/zwgk/gstg/xzxkgg/202208/t20220808_5970238.htm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