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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做好全省中医药监督执法优秀案例和办案能手推荐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2-08-12 作者:佚名   来源:贵州省中医药管理局

  

  

  各市、自治州卫生健康局(中医药主管部门):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贵州省中医药条例》,加强中医药执法监督能力建设,提高中医药依法监督、依法执业能力,按照国家中医药管理局《2022年中医药监督执法能力提升项目实施方案》有关要求,我局制定了贵州省中医药监督执法优秀案例、办案能手推荐条件及要求,请各地按照条件、要求,认真组织中医药监督执法优秀案例和办案能手推荐工作,严格审核把关、择优推荐,于2022年8月30日前报送有关材料至省中医药局政策法规与监督处。我局将择优向国家中医药局推荐。

  联系人:文畅、宁贵华

  联系电话:0851- 86891022,86891551。

  邮箱:zgjfjc@126.com

  附件:1.贵州省中医药监督执法优秀案例推荐条件及要求

  2.贵州省中医药监督执法办案能手推荐条件及要求

  2022年8月8日

  

  

  附件1

  贵州省中医药监督执法优秀案例推荐

  条件及要求

  一、案例范围

  (一)时间范围:2017年7月1日至2022年7月30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并结案的。

  (二)专业范围:对中医医疗机构、中医药服务、中医医师、中医医疗广告等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

  二、推荐标准

  参评优秀案件除满足主体合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合法、法律适用准确、处罚内容适当的要求外,应至少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贵州省中医药条例》、《中医诊所备案管理办法》《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暂行办法》处罚的案例;

  (二)查办的案件情节严重,在当地乃至全市、全省、全国有较大影响,取得较好社会效果;

  (三)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

  (四)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处罚没款总价值在1万元(含1万元)以上的案件;

  (五)吊销相关许可证件、执业证书的案件;

  (六)影响力大、有创新性,对卫生监督执法办案有指导借鉴作用的典型案件。

   三、有关要求

  (一)各市、州卫生健康局要重视此次优秀案例推荐工作,依据推荐条件做好案例的审核,每个市、州择优推荐3-5个。报送的案例应书写案例评析(附件1-1),要求简明扼要,思路清晰,不超过3000字,必要时可组织专家力量编辑完善,确保质量。我局将组织专家对案例进行评审,评出我省优秀案例供全省中医药监督执法人员参考学习,适时在系统内通报表扬,并择优向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推报。

  (二)各市、州卫生健康局于2022年8月30日前,将《贵州省中医药监督执法优秀案例推荐汇总表》(附件1-2,加盖公章)、案例评析、案卷(不做任何技术处理),扫描成PDF文件和附件2Word版发送至省中医药管理局法监处邮箱:zgjfjc@126.com,文件夹注明“市、州+主办单位+优秀案例”。

  附件:1-1案例评析统一格式要求

  1-2贵州省中医药监督执法优秀案例推荐汇总表

  

  附件1-1

  案例评析统一格式要求

  【题目】

  违法主体+案由,如:xx中医诊所超出备案范围开展医疗活动案。

  【案情介绍】

  说明:案情介绍部分应是对案情过程的描述,包括案件受理情况、调查经过、取得的主要证据、适用的法律法规、下达的行政处罚决定及履行情况等内容,涉及另案处理的也需描述结果。撰写时要把握案情过程的先后次序,做到通俗易懂,层次清楚,重点突出,详略得当。

  【案件评析】

  说明:案件评析是在案情介绍的基础上,对案件办理过程进行分析与总结。撰写时应把握案件的重点与难点,突出办案过程中值得借鉴与参考的部分,从法理、事理、情理等方面有针对性地展开评述,尽量减少自我肯定式的泛泛评价。

  【思考建议】

  说明:思考建议应该有较强的思想性和说服力,以引发读者进行深入思考。可以结合案例存在问题,对相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政策精神进行分析,提出建议;可以将案件体现出的个性问题归纳为普遍的共性问题;可以围绕案件争议焦点或分歧意见,进行比较论述;可以指出案件办理中的瑕疵并提出建议等。对法条的引用可采取链接形式。

  

  

  附件1-2

  贵州省中医药监督执法优秀案例推荐汇总表

  市、州卫生健康局:(盖章)            

  

  案件名称

  主办单位

  案件主办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1

  2

  填报人:                                             联系电话:

  

  

  附件2

  贵州省中医药监督执法办案能手

  推荐条件及要求

  一、推荐对象

  全省各级卫生监督机构从事中医药监督执法人员。

  二、推荐条件

  (一)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原则,作风正派,恪守职业道德,依法行政。

  (二)熟练掌握卫生健康、中医药相关领域法律法规,实践经验丰富,办案水平高,综合业务素质优秀。

  (三)具有5年以上监督执法工作经验,2017年7月1日至2022年7月30日办理一般程序中医类案件不少于3件。案件需已上传至省卫生健康监督信息平台。

  (四)办案数量多,质量优秀,程序规范,无行政败诉或行政复议撤销的案件。

  (五)符合上述条件,主办案件获得过国家、省、市级部门表彰或被评为优秀案例的;主办案件在当地有影响力、有代表性的办案人员可优先推荐。

  三、有关要求

  (一)严格条件,逐级推荐。各级卫生健康部门要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推荐条件择优逐级推荐。市、州卫生健康部门就推荐材料的真实性以及推荐对象基本情况、主办案件的数量和质量等方面进行审核,每个市、州推荐3-5人。

  (二)按时报送相关材料。各市、州卫生健康局于2022年8月30日前将所有推荐材料扫描成PDF文件(含附件2-2Word版)发送指定邮箱,文件夹注明“市、州+办案能手”。材料包括:1.《贵州省中医药监督执法办案能手推荐表》(附件2-1)2.《贵州省中医药监督执法办案能手办理案件一览表》(附件2-2)。3.提交2-3个主办的中医类最优案件的全部案卷资料(不做任何技术处理)。4.其他佐证材料,如:体现案件的社会影响力、创新性、获得奖励等情况的材料。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我局将组织专家进行综合评定,产生一批办案能手,并适时在系统内通报表扬。各级卫生健康部门要以此次推荐工作为契机,培树先进典型,弘扬勤于学习、业务精湛的监督工作良好精神风貌,激励监督员钻研业务、勤练技能,切实推进中医药监督执法能力提升。

  附件:2-1贵州省中医药监督执法办案能手推荐表

  2-2贵州省中医药监督执法办案能手办理案件一览表

  

  

  附件2-1

  贵州省中医药监督执法办案能手推荐表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政治面貌

  执法证号

  从事监督执法工作时间

  所在单位及职称

  主要工作情况

  奖励情况

  (国家、省、市级部门表彰或被评为优秀案例)

  推荐单位意见

  (盖章)年月日

  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意见

  (盖章)年月日

  市级卫生行政部门意见

  (盖章)年月日

  

  附件2-2

  贵州省中医药监督执法办案能手办理案件一览表

  市、州卫生健康局(盖章):                                       填报时间:

  

  姓名

  序号

  案由

  案件编号

  案情简介

  一般程序/简易程序

  获奖情况

  社会影响

  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情况

  备注

  …

  1

  立案时间、结案时间、处罚内容

  领导督办案件、媒体报导等(提供佐证材料)

  是否维持处罚决定

  2

  3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注:所填报案件为候选人2017年7月1日-2022年7月30日期间办结的全部中医类案件(含简易程序,且需已录入省卫生健康监督执法信息平台)。

  


原文链接:http://atcm.guizhou.gov.cn/xwzx/tzgg/202208/t20220808_7601780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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