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转发《关于做好2022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时间:2022-08-12 作者:佚名 来源: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各市卫生健康委、财政局:
现将国家卫生健康委、财政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做好2022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的通知》(国卫基层发〔2022〕21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抓好贯彻落实。
一、切实抓好项目资金落实。2022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人均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84元,各地要按照国家要求,及时、足额做好项目资金安排。要进一步强化资金落实动态监管,各市财政会同卫生健康部门要汇总审核本市补助资金到位情况表和相关证明材料(另行通知),于9月30日、12月31日前分别报送省财政厅、省卫生健康委,各市填报质量、报送时效将纳入年度绩效评价内容。2022年各县(市、区)要出台乡村两级任务分工指导性意见,完善村级经费“先预拨、后结算”机制,卫生健康部门或乡镇卫生院根据村卫生室预期完成的任务量或参照上年度同期结算经费进行预拨,预拨比例不低于所需经费的70%,并根据绩效评价情况进行季度和年度资金结算,充分保障乡村医生权益。
二、加强资金使用管理和绩效评价。根据国家通知要求,从2022年起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内容有所调整,不再列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相应补助资金可用于加强“一老一小”等重点人群服务。各级卫生健康和财政部门要正确理解和把握通知要求,科学合理做好调整内容所涉资金的分配。各地要按照省级要求加强资金精细化管理,探索推进以信息化为依托、以精细化数量、质量和效果评价为依据的资金测算和结算方式。有条件的地区可以市为单位开展探索。各级卫生健康部门和财政部门要借鉴国家“三评三查”方法,持续完善评价方式方法,推动指标主体逐步从过程指标向质效指标转变。省级将进一步探索自评复核、电话调查、数据库质控、远程抽查相结合,现场抽查或飞行检查为补充的综合评价方式。鼓励各市探索组织县(市、区)根据上年度绩效评价结果分档交叉互评。各市、县(市、区)要切实加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资金结算、奖惩必须与绩效评价结果挂钩。
三、持续推进重点人群服务。各级卫生健康部门要按照国家通知要求,统筹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结合当地疫情防控形势和上半年任务完成情况,加快推进老年人、儿童、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等重点任务,确保年底前各项指标达到国家要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规范做好老年人健康体检、结果反馈和数据分析,将老年人生活自理能力、认知功能、情感状况等3个量表的原始表纳入电子健康档案,并及时更新个人基本信息表中老年人居住情况,切实做好疫情防控中老年人尤其是独居老年人的健康保障工作。要加强与社区村居、妇幼保健、托幼等机构数据共享,掌握辖区内孕产妇和适龄儿童实际数量,推进预防接种和儿童健康管理预约式、综合、连续服务。要将高血压、糖尿病患者管理与“三高共管”、两病用药保障政策等融合推进,加强基层防治管理指南及“三高共管”、两病用药保障等培训,全面掌握在管患者医保药品政策享受和并发病筛查情况(可以补充信息表形式记录并纳入健康档案),提升规范化管理水平和效果。年底前“三高共管”各试点地区要对50%以上在管患者启动三级协同管理。
四、优化基层医防融合服务环境。各级卫生健康部门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以家庭医生工作室、健康驿站和三高基地(三高之家)建设为依托,以服务对象为核心,进一步完善家庭医生、护士、公共卫生科室人员在门诊个体服务和日常人群管理两个层次上的责任、分工、环节、场景和流程,全面实现服务细化、闭环和高效。省级组织制定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门诊标准化医防融合服务流程,指导各地“以人为中心”优化门诊布局,合理规划各区域的功能、人员和路线,使居民自然、无感、连续接受全流程服务。年底前各市要遴选20%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标准化服务流程改造试点,2023年试点机构比例力争扩大到50%以上。
五、着力强化健康教育和宣传。各级卫生健康部门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APP、微信公众号、短视频平台等载体,通过主题宣传、知识竞赛、有奖答题、调查问卷等形式,推动基本公共卫生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宣传进社区村居、机关企事业单位、办公楼宇等。要进一步强化重点人群健康教育有效性,2022年重点强化老年人预防跌倒、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高血压和2型糖尿病患者自我管理等核心知识知晓率。为引导居民主动参与健康服务,从今年开始探索在电子健康档案向居民开放基础上建立健康积分机制。省级制定了50项健康行为积分参考目录,各级卫生健康部门可依据目录探索在电子健康档案内建立本地健康行为积分制度,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也可通过电子积分、纸质积分卡等形式制定专项或补充性健康积分。健康积分可通过当地APP、微信公众号或基层机构健康驿站兑换口腔和中医保健服务、健康工具、耗材、设备租赁等,探索建立主动健康正向闭环激励机制。
六、加快推进信息化建设。今年省级将出台《公共卫生扩展数据集(2022版)》,对健康档案数据库质控规则、“三高共管”、医防融合、个体自测数据集等方面进行完善。各市卫生健康部门要按照要求,及时更新完善辖区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和基层卫生健康信息系统数据采集标准。各地要进一步完善健康档案务实应用50项功能的场景使用,加快平台数据库互通共享和全生命周期健康档案建设。年底前,各市实现2个以上数据库串联的全生命周期电子健康档案要达到60%以上,重点人群的健康档案查询率要提高10个百分点以上。今年国家在济南市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数据联通质控和数字化常态监管评价试点,省级也将探索通过全量数据库质控开展项目评价。各市要与省平台建立数据治理协同机制,做好本级数据库质控和数据库间比对质控。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省卫生健康委基层卫生健康处
张 琳,0531-51766173
省财政厅社会保障处
张馨元,0531-51769529
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山东省财政厅
2022年8月9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原文链接:http://wsjkw.shandong.gov.cn/zwgk/fdzdgknr/tzwj/202208/t20220811_402579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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