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绿园开展《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宣传活动
时间:2021-10-22 作者: 来源:
近日,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绿园分局积极开展《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宣传活动,进一步提升化妆品经营者、使用者的法律意识、责任意识和产品质量意识,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化妆品经营行业健康发展。
该局通过集中学、分组学等方式,组织化妆品监管人员通过亮点解读、读全文、读专家释义、读重点,认真领会《条例》的新思想、新举措、新亮点,为下一步依法监管、准确运用打好基础。同时,针对化妆品经营主体存在的问题,结合《条例》内容精准指导,督促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落实主体责任,提高产品质量安全意识,规范经营行为,要求经营单位加强自我学习、自我充电,诚信经营;及时收集化妆品不良反应事件,并按要求上报,及时处置。
此外,该局通过微信公众号、监管工作群等线上平台宣传条例全文、政策解读、专家释义等内容,便于公众方便快捷、高效精准地学习掌握条例,提升企业守法经营意识,增强公众对化妆品的认知水平和安全用妆意识。深入欧亚春城购物中心组织现场宣传活动,现场发放《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消费维权知识读本》《吉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等资料500余份,努力营造人人知条例、守条例、用条例的浓厚氛围。
原文链接:http://mpa.jl.gov.cn/zxfw_84842/xwlm/dqdt/cc/202103/t20210319_7971905.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