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药监械罚〔2022〕3号新疆洁康易达商贸有限公司未按规定执行库房分区管理、医疗器械进货查验和销售记录、未提交2020年度自查报告案
时间:2022-07-30 作者:佚名 来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
序号 原文链接:http://mpa.xinjiang.gov.cn/xjyjj/xzcf/202203/d484f0ee65a74e06948b3d00861bde42.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药监法治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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