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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深检验质量内涵 推进京津冀结果互认

时间:2022-07-29 作者:佚名   来源:天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天津市临床检验质量控制中心在市卫生健康委领导下,高度重视检验结果互认工作,将其作为贯彻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及改善人民群众就医体验的重要举措。中心为了进一步推进医疗机构检验质量体系建设及结果互认等工作,不断提高天津市医学检验工作标准化、同质化、科学化水平,梳理相关工作,找差距、补短板,自2016年起共同开展京津冀地区医疗机构临床检验结果互认工作,并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一、工作举措

  (一)组建专家委员会。天津市临床检验质量控制中心会同北京市及河北省临检质控中心组建京津冀医疗机构临床检验结果互认专家委员会,指导三地开展人员培训、现场检查等工作,为三地互认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和指导。

  (二)举办京津冀检验结果互认培训会。天津市临床检验质控中心组织有关专家就三地临床检验结果互认工作做了回顾与总结,并就互认工作方案的制定、质量技术要求、室内质控等工作开展了培训,同时针对我市未参加互认的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检验科开展互认专项培训,并与辖区内未互认单位人员开展座谈,为医疗机构如何做好互认指明了方向。

  (三)制定并下发有关标准。组织有关专家制定了《京津冀区域临床检验结果互认实验室质量与技术要求》,作为技术指导规范,对相关指标提出了更高要求,以满足京津冀地区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工作需求。

  (四)加强质控并开展专项督导。组织市临床检验质量控制中心专家对我市参与京津冀检验结果互认的临床实验室进行了质量管理督导检查,以确保互认单位检验质量;对未参加互认的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实验室以提升其检验质量为目的,并按照“循序渐进,重在参与”的原则,鼓励、督促、帮助、指导以上单位参与互认工作。

  二、工作实效

  目前,天津市共70所医疗机构加入京津冀临床检验结果互认名单,互认项目48项,覆盖了临床最为常见、使用频度最高的检查项目。

  通过三地医疗机构检验结果互认,一是避免重复检查,简化就医环节,节省患者治疗时间,降低患者经济负担;二是统一检验标准,三地定期开展督导检查,提高检验及检查质量,为患者提供更优质的服务;三是打通京津冀三地临床检验的壁垒,对于三地有效利用卫生资源、规范诊疗行为具有重要意义。国家卫生健康委医政医管局在2021年全国医疗管理工作情况的通报中,指出天津市在检验结果互认工作上成绩较为突出。

  三、下一步工作重点

  (一)学习借鉴兄弟省市经验,持续做好我市互认工作

  1.组织我市各类医疗机构实验室认真学习兄弟省市检验结果互认经验,结合我市实际,制定适合的工作措施,有效推进互认工作。

  2.完善医疗机构分类管控机制。通过互认的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和独立第三方医学检测机构间对医学检验结果予以互认;二级以下医疗机构间对医学检验结果予以互认,并对高等级医疗机构的医学检验结果予以认可。同时,城市医联体、县域医共体内各医疗机构对医学检验结果予以互认;并通过加强医联体内互认,扩大互认医疗机构范围。

  (二)加强质量控制及督导检查

  开展“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质量控制工作,全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纳入各级质控组织的质量控制管理范围,组织全市医疗机构定期开展飞行检查和盲样考核,对医疗机构实行同质化、规范化、标准化的质量控制,探索开展京津冀互查和联合督查形式,不断提高我市临床检验医疗质量。

  (三)密切三地联系及合作,深入推进结果互认工作

  密切三地临床检验质控交流与合作,明确工作推进步骤,完善技术方案,加强准入标准培训,进一步扩大京津冀检查检验结果互认机构及范围,增加互认项目,不断推进三地医学检验结果互认及资料共享。


原文链接:http://wsjk.tj.gov.cn/XWZX6600/ZLKZ7703/ZKDT9288/202207/t20220727_594304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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