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 药监法治网!

当前所在:网站首页> 通知公告 >山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转发《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2021年第66号、第67号通告》的通知

山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转发《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2021年第66号、第67号通告》的通知

时间:2021-10-22 作者:   来源:

  

  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综改示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现将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2021年第66号通告和第67号通告转发给你们,请督促辖区内化妆品经营企业立即开展自查,对发现标示广州市恒大精细化工有限公司生产的Danisi达尼丝染发膏(黄色)等34批次为假冒化妆品(见附件)和标示为广州市润民精细化工有限公司生产的奥丽卡染发膏-自然黑等15批次不合格化妆品,应自行下架、登记和停售。同时,要结合日常检查、专项检查等开展全面排查。对检查中发现仍有经营的,要责令采取下架等风险管控措施;对涉嫌销售假冒产品的,要严查进货渠道;对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严肃查处;涉嫌犯罪的,应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并将有关情况报告省药监局。

  各市局要加大法律法规宣贯力度,督促化妆品经营企业认真履行《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进货查验记录等义务,依法规范经营。

  附件:1.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2021年第66号通告

  ? ? ? ? ? 2.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2021年第67号通告

  ??

  ?????????????????????????

  ?

  山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21年9月1日? ? ? ? ??

  (主动公开)

  

   ?国家药监局关于停止经营34批次假冒化妆品的通告(2021年第66号).docx

   ?国家药监局关于15批次不合格化妆品的通告(2021年第67号).docx.docx

  


原文链接:https://yjj.shanxi.gov.cn/article/P75eBXbh2XnbQKvVdsQMRH.htm?index=10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友情链接:

法制项目简介| 本网招聘| 本网概况| 联系我们| 会员服务| 网站地图| 免责声明| 投稿服务|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药监法治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

北京政讯通新媒体技术研究院

北京政讯通新媒体技术研究院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药监法治网 yjfz.org.cn 版权所有。
京ICP备11020904号-177

联系电话:010-56212745、010-53382908,监督电话:18518469856,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qgfzdyzx@163.com  客服QQ:3206414697 通联QQ:1224368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