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药监局对巴州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时间:2022-07-23 作者:佚名 来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
7月4日至7月6日,自治区药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田春海带队对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检查组通过开展实地检查、走访调研、座谈交流等方式,深入排查“两品一械”安全隐患。
检查组联合巴州市场监管局,对库尔勒市、博湖县、焉耆县等地的“两品一械”重点单位进行随机检查,共检查药品生产企业、批发企业、连锁总部、零售药店、医疗机构,医疗器械、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及疾控中心、核酸检测实验室等29家企业和单位,现场对基层监管人员和从业人员进行法律法规宣贯。
在医疗机构,检查组对药品医疗器械保管是否规范,冷藏运输、储存记录交接是否规范,急救药品管理,器械索证索票情况等进行查看;在药品经营企业,对是否认真落实质量管理制度、是否规范养护存储、是否认真履行进货查验职责等进行检查。
为深入推进自治区药监局实施挂牌包联重点联系单位焉耆县市场监管局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7月4日检查组在焉耆县召开推进会,共同学习关于药品安全的重要文件和相关法律法规,总结经验,明确下一阶段工作方向。
会议强调,为有效推进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各项工作落细落实,切实发挥重点联系单位以点带面、以面扩域的示范引领作用,巴州市场监管局和焉耆县市场监管局要思想上再提高认识、组织上再周密部署、督导检查上再强化、整治力度上再加大、宣传培训上再加强,切实扛起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责任,切实消除“两品一械”安全隐患。
根据专项检查情况,7月6日,检查组对库尔勒龙之源药业有限责任公司主要负责人、质量负责人等进行约谈,反馈检查发现的问题,指出企业存在的风险,压实企业主体责任。检查组要求企业提高认识,严格按照合法性、合规性的标准开展对照自查,消除风险;加强管理,优化人员结构,提升关键岗位人员能力;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落实落细各项规章制度,确保企业依法依规高质量发展。(赵晓迪 左佳)
原文链接:http://mpa.xinjiang.gov.cn/xjyjj/zzqjdt/202207/fa2c3c850cf44ae2a8251d9327ac230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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