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 药监法治网!

当前所在:网站首页> 药品飞行检查 >关于发布《青海省中药配方颗粒质量标准管理和标准制定工作程序及申报资料要求(试行)》的通告

关于发布《青海省中药配方颗粒质量标准管理和标准制定工作程序及申报资料要求(试行)》的通告

时间:2022-07-23 作者:佚名   来源:青海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关于发布《青海省中药配方颗粒质量标准管理和标准制定工作程序

  及申报资料要求(试行)》的通告

  2021年 第21号

  

   为规范中药配方颗粒质量标准研究和管理,明确中药配方颗粒质量标准的制定工作程序及申报资料要求,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制定了《青海省中药配方颗粒质量标准管理和标准制定工作程序及申报资料要求(试行)》。现予以发布,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特此通告。

  

  附件:青海省中药配方颗粒质量标准管理和标准制定

  工作程序及申报资料要求(试行)

  

  

   青海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1年12月21日

  

  《青海省中药配方颗粒质量标准管理和标准制定工作程序及申报资料要求(试行)》.docx

  


原文链接:http://ypjgj.qinghai.gov.cn/Article/FormDetailsYJJ?Article_ID=BF3F3775-FDA4-4056-BEC0-34B563364B49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友情链接:

法制项目简介| 本网招聘| 本网概况| 联系我们| 会员服务| 网站地图| 免责声明| 投稿服务|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药监法治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

北京政讯通新媒体技术研究院

北京政讯通新媒体技术研究院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药监法治网 yjfz.org.cn 版权所有。
京ICP备11020904号-177

联系电话:010-56212745、010-53382908,监督电话:18518469856,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qgfzdyzx@163.com  客服QQ:3206414697 通联QQ:1224368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