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药监局督导检查海口市零售药店疫情防控工作
时间:2022-07-23 作者:佚名 来源:海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面对突如其来的新一轮疫情,海南省药监局党组坚决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疫情防控工作部署,扛起疫情防控重大政治责任。7月9日以来,党组书记、局长朱宁就我省当前疫情防控工作多次进行部署,要求全省药监系统干部提高政治站位,树立“战时思维”,从严从紧从实抓好疫情防控工作,进一步压实属地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全力以赴打好这场疫情防控攻坚战。
根据省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当前海口市疫情防控工作部署要求,省药监局迅速行动,抽调精兵强将和专家,组成4个由处级干部带队的督导组,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利用一周时间,对海口市龙华、美兰、秀英、琼山4个区部分零售药店疫情防控工作进行督导检查。连日来,督查组通过明查暗访,对零售药店是否要求进店顾客落实常态化防控措施情况(戴口罩、一米线、测体温、查验健康码行程码等);店员上岗是否佩戴口罩;药店是否定期做好经营场所消毒;线上线下销售止咳、退热、抗病毒、抗菌素等“四类”药品是否对购药顾客实名登记、上传信息;对顾客购买抗原试剂盒是否实名登记;监测到体温超过37.3℃的发热病人是否停售药品并劝导其到就近发热门诊就诊等疫情防控具体要求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督查发现,绝大多数零售药店都能按规定要求严格执行疫情防控措施,但个别零售药店存在落实扫码测温不规范、销售“四类”药品实名登记上传不及时等问题。督查组已将发现的问题第一时间移交海口市市场监管部门,责成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对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不到位的零售药店,从快、从严依法处理,公开曝光,情节严重的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对造成疫情扩散传播等严重后果的,一律移交有关部门追究责任,牢牢压实药店疫情防控主体责任。
省药监局强调,当前海口市疫情存在有往其他市县外溢的情况,疫情防控形势十分严峻复杂。各市县市场监管部门要督促零售药店严格落实国家《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的相关要求,采取有力措施,持续加强属地零售药店监管,督促零售药店严格落实扫码、测温、“四类”药品和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实名登记购买等疫情防控措施,闭环管理,落实“四早”要求,有效发挥零售药店疫情防控哨点监测作用。
省药监局要求,一是要切实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各市县市场监管部门要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松懈心态,牢牢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做到守土尽责,在当地党委政府领导下,坚决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要求,抓实疫情防控工作,持续强化对零售药店疫情防控监管,牢牢压实零售药店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二是要做好风险全面排查工作。要针对零售药店的疫情防控薄弱环节,排查隐患,要在早发现上下功夫,充分发挥零售药店的哨点监测作用。三是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层层督导压实压紧责任,督促零售药店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对执行不力的,该约谈的要约谈、该通报的要通报、该问责的要问责。四是要全力以赴做好疫情防控物资供应保障工作,加强新冠抗原检测试剂盒、医用口罩、防护服、医疗救治药品等防疫物资的应急保障。
供稿:药品流通处
撰文:殷晓静
审改:林一叶
原文链接:https://amr.hainan.gov.cn/himpa/ywdt/gzdt/202207/t20220715_323063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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