陵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迅速落实 药店疫情防控监管责任
时间:2022-07-23 作者:佚名 来源:海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自我省本轮新冠疫情发生以来,陵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迅速响应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和省药监局有关药店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一是加强宣传,引导药店落实疫情防控“六必须”有关规定。要求药店销售“退热、止咳、抗病毒、抗菌素”等“四类”药品要落实实名登记;要求药店要为进店客人测体温、扫“地点码”、提醒佩戴口罩;要求药店员工上岗时佩戴口罩、测量体温并登记;要求经营场所要进行消毒并登记;要求网络销售“四类”药品必须“线上线下一致”;要求对发热病人停止售药,并引导其到就近“发热”门诊就诊。
二是立即对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反馈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不到位的药店进行集体约谈。要求药店必须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从严从实落实疫情防控“六必须”要求。
三是举一反三,立即组织人员对辖区内零售药店进行疫情防控和新冠病毒抗原试剂质量监督检查。经检查,药店均能做到为进店顾客扫码、测温和佩戴口罩,销售“四类”药品能实名登记,能按规范做好新冠病毒抗原试剂的销售。
下一步,陵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持续加强疫情防控和药械质量监督检查,进一步压实零售药店主体责任,织牢织密疫情防控防线。
来源:陵水县市场监管局
撰稿人:卢 杰
审改人:蔡仁兴
原文链接:https://amr.hainan.gov.cn/himpa/ztzl/ypaqzxhhxd/202207/t20220713_3228940.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