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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东红带队督查“四类药品”零售信息监测及疫情防控物资储备工作

时间:2022-07-23 作者:佚名   来源:湖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3月18日,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黄东红带队就“四类药品”零售信息监测及疫情防控物资储备工作进行督查。省药品监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曾令贵,长沙市市场监管局党组书记、局长周志辉,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综合和规划财务处、药品流通监管处、医疗器械监管处相关负责人参加督查。

  督导组对养天和大药房观沙路店、老百姓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北辰三角洲三店的“四类药品”销售登记及疫情防控工作落实情况进行实地督查。督查中,黄东红认真查阅了“四类药品”的销售登记、温度记录表等台账,详细询问了店员各项疫情防控要求、措施并实地模拟了“四类药品”购买流程。黄东红强调,要切实把“四类药品”零售信息监测工作抓实抓细,充分发挥零售药店疫情防控“哨点”监测作用,筑牢疫情防控防线。

  零售药店督查结束后,督导组一行又来到湖南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和老百姓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对药械类防疫物资储备周转情况进行督查了解。黄东红现场查看了储备物资实际数量,认真翻阅了物资出入库记录和台账,询问了解了企业储备计划、调拨流程和物资轮换等情况。

  在老百姓大药房集团全国智慧零售管理中心,黄东红指出,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十分严峻,不能有丝毫的侥幸心理和麻痹思想。全省各级药品监管部门要坚决落实好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要求,切实抓好疫情防控药械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全力服务疫情防控大局。

  对于下一步工作开展,黄东红提出了四点要求:一是“保供应”。广大药品经营企业要切实展现企业责任担当,畅通物流渠道,持续稳定供应,实行“无接触配送”,确保特殊时期疫情防控和群众生活用药消费需求。二是“保价格”。药品经营企业、单体药店要认真落实明码标价,做到商品价格公开透明,决不囤积居奇、串通涨价、哄抬价格,让人民群众买到价格合理的优质商品。三是要“保质量”。要严格落实质量管控措施,把好产品质量关,尤其是防疫用品、中药饮片等,确保产品质量不因疫情而下降或偷工减料、以次充好,坚决防止杜绝过期、劣质、不合格产品流入市场。四是要“保安全”。一线从业人员要切实提高防范意识,履行好个人自我防护责任;药品经营企业要严格落实各类疫情防控要求,做好“四类药品”销售信息登记与上报,履行好企业主体责任;全省各级药品监管部门要严把防疫用药械质量安全关,切实增强“四类药品”监测哨点作用,履行好部门监管责任。同心抗“疫”,为疫情防控大局提供坚实的基础和保障。

  (信息来源:药品流通监管处、综合和规划财务处撰稿人:方昱祥、全睿)

  

  在养天和大药房观沙路店查看“四类药品”销售记录

  

  

  在老百姓大药房长沙北辰三角洲三店督查“四类药品”监测落实情况

  

  

  在老百姓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督查药械类防疫物资储备周转情况


原文链接:http://mpa.hunan.gov.cn/mpa/xxgk/gzdt/tpxw/202203/t20220323_2272482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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