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临床急需药品临时进口工作方案》和《氯巴占临时进口工作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2-07-23 作者:佚名 来源: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国卫药政发〔2022〕1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药监局:
为进一步完善药品供应保障政策,满足人民群众特定临床急需用药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有关规定,我们制定了《临床急需药品临时进口工作方案》和《氯巴占临时进口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做好组织实施工作。
附件:
1.临床急需药品临时进口工作方案
2.氯巴占临时进口工作方案
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2年6月23日
原文地址:https://www.nmpa.gov.cn/xxgk/fgwj/qita/20220628165440148.html
相关附件: 国卫药政发〔2022〕18号附件1.docx 国卫药政发〔2022〕18号附件2.docx原文链接:https://yjj.sh.gov.cn/qtgzwj/20220704/8ce19458990649208ead3878802b52ad.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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