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药监局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
时间:2022-07-23 作者:佚名 来源:吉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近日,吉林省药监局印发《2022年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明确要加强对全省“两品一械”企业疫情防控期间生产经营发展的指导帮扶工作,积极配合打造“体制顺、机制活、政策好、审批少、手续简、成本低、服务优、办事畅、效率高”的营商环境,进一步提升药品监管部门政府形象,使人民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进一步提升。
《方案》要求,全系统干部职工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落实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全面履职尽责,做好疫情防控期间“两品一械”的监管,及时出台一系列措施开展防控工作,有针对性地加大防疫药品、医疗器械监督检查力度,督促企业严格落实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主体责任。督促各地全面加强新冠病毒疫苗流通环节质量管理,落实属地监管责任,督促委托配送单位、疾控机构、接种单位依职责履行质量管理责任,规范疫苗储存、运输管理。依托省药监局现有扶持政策,进一步摸清情况,加强受疫情影响严重“两品一械”企业的调研,了解企业高质量发展面临的困境和真正的需求,帮助企业做好疫情防疫的同时复工达产、顺畅发展。
《方案》明确,要持续做好优化市场、政务环境方面工作,依托实体政务大厅“一网通办”自助服务,引导更多事项网上提交,确保高频事项“网办发生率”达到85%以上,加快实现一窗受理、限时办结、最多跑一次,对多个关联的事项,探索实现“一件事一次办”,减少办事环节和所需证明材料,探索建立政策推动数字化平台,实现惠企政策精准直达。落实好行政执法投诉举报等级和举报奖励制度,正确引导社会公众举报市场监管领域重大违法行为;加强药品抽检信息公开工作,按期发布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质量公告;推动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在市场监管和公共服务的市场准入、资质认定、行政审批、政策扶持等方面推动实施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根据监管对象信用等级高低采取差异化的监管措施。要积极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推进落实“四张清单”;严格落实执行“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原则,对下放审批权限的,同步调整优化监管层级,实现审批监管权责统一;深化“互联网+监管”,加强监管数据共享,运用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技术为监管赋能,确保事前精准预警、事中全程可控,事后有据可查。
《方案》强调,要学习借鉴和复制推广域外营商环境创新举措,主动对标国内先进营商环境建设经验做法进行学习运用,不断完善吉林省药品领域优化营商环境相关办法;对照《省政协委员评价省直有关部门考评工作暂行办法》提出的简政放权、监督管理、优化服务、维权减负和办事效率等五个方面,结合自身职责职能,深入查找不足。省药监局优化营商环境建设领导小组将定期调度各处室、检查分局、直属单位优化营商环境建设落实情况,解决重点疑难问题,指导开展有关工作,切实强化各处室、分局、单位一把手负责制,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全力保证高质高效完成各项任务,全力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
原文链接:http://mpa.jl.gov.cn/zxfw_84842/xwlm/sndt/202206/t20220615_847929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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