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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药学会组织制订药物临床试验受试者诊疗费用支付方式专家共识

时间:2022-07-22 作者:佚名   来源:辽宁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根据国家药监局和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发布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的公告》(2020年第57号)有关规定,为规范药物临床试验受试者相关检验、检查费用的支付方式,加强对经费的收入、支付、审计等环节实施严格管理,确保经费的合理、有效使用,促进药物临床试验有序开展。省药学会药物临床试验专业委员会,组织业界及相关部门专家对药物临床试验受试者诊疗费用支付方式问题进行了会商并达成共识,对药物临床试验中受试者相关检查等经费管理原则、临床试验经费支付受试者相关检查费用范围等进行了明确,对省内医疗机构开展药物临床试验中的经费支付管理提供参考。

   链接:药物临床试验受试者诊疗费用支付方式专家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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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http://ypjg.ln.gov.cn/ztzl_133067/ypzc/202112/t20211207_441193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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