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组织遴选第二批山东省中医药文化进校园试点学校的通知
时间:2022-07-22 作者:佚名 来源: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各市卫生健康委(中医药管理局)、教育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山东省中医药发展“十四五”规划》《山东省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建设中医药文化建设专项行动方案》,推进“中医药伴我成长”行动,促进中医药文化进校园,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经研究,确定组织遴选建设第二批山东省中医药文化进校园试点学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拟遴选建设16所中医药文化进校园试点学校。通过试点学校对项目的探索和实践,培育和建设一批具有山东特色的中医药文化进校园示范典型,形成具有可推广性的中医药文化进校园模式,让更多青少年了解中医药文化,掌握中医防病治病知识,提高自身健康管理能力,增强民族自豪感和文化自信,厚植爱国主义情怀,推动我省中医药文化传承创新和发展迈上新台阶。
二、遴选程序
(一)申报和审核
坚持自愿申报原则,符合条件的学校填写《山东省第二批中医药文化进校园试点学校申报推荐表》(附件),向所在地县级卫生健康(中医药)部门申报,县级卫生健康(中医药)部门会同教育部门审核同意,向市卫生健康(中医药)部门推荐。
(二)择优推荐
各市卫生健康(中医药)部门会同教育部门共同研究,择优推荐1至2所学校。
(三)考察评估
省卫生健康委(省中医药管理局)会同省教育厅组织专家评审,确定中医药文化进校园试点学校,并给予一定的物质支持。
三、申报条件
全省范围内凡符合申报条件的全日制普通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均可进行申报。申报学校要结合自身特点,充分调动发挥学校和师生的积极性、创造性,整合利用社会资源,在课后服务中开设中医药课程或社团活动,确保年内达到山东省中医药文化进校园项目学校建设标准(具体要求见《山东省卫生健康宣传教育中心关于印发<“中医药伴我成长”山东省中医药文化进校园项目学校建设标准(试行)>的通知》鲁卫健宣中函〔2021〕7号)。年底前,省卫生健康委(省中医药管理局)、省教育厅将组织专家评估验收。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
开展中医药伴我成长行动是《山东省中医药发展“十四五”规划》提出“十项措施”之一,也是《山东省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建设中医药文化建设专项行动方案》的任务之一,各地要高度重视,强化组织领导,深入开展中医药伴我成长行动,推进中医药文化进校园,促进青少年了解中医药、体验中医药、热爱中医药。
(二)明确目标任务
各级卫生健康(中医药)、教育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做好第二批中医药文化进校园试点学校的审核、推荐工作,指导项目单位做好建设工作,积极协调驻地中医医疗机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资源,充分利用各级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等平台,为试点学校建设提供支持保障。
(三)加强宣传引导
各级卫生健康(中医药)、教育部门要及时总结中医药文化进校园试点经验,发掘典型人物、典型事迹,加大宣传力度,创新宣传方式,推动试点学校建设落实见效,形成弘扬传承中医药文化的良好社会氛围。
各市卫生健康委(中医药管理局)9月10日前将《山东省第二批中医药文化进校园试点学校申报推荐表》报省卫生健康委,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dwjxjzxyw@shandong.cn。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省卫生健康委中医药政法处联系人:王瑞 王玉
联系电话:0531—51766416
山东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联系人:岳志浩
联系电话:0531-51793765
省卫生健康宣传教育中心(省中医药推广交流中心)
联 系 人:陈蕊 何晓
联系电话:0531-82976295
地 址:山东省济南市玉函路75号612房间
邮 编:25002
附件:山东省第二批中医药文化进校园试点学校申报推荐
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山东省教育厅
2022年7月14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抄送:山东中医药大学。
原文链接:http://wsjkw.shandong.gov.cn/zwgk/fdzdgknr/tzwj/202207/t20220722_400759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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