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2年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收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2-07-17 作者:佚名 来源:广东省中医药局
各地级以上市卫生健康局(委),各有关高等医药院校,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省医学学术交流中心: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实施办法(试行)》、省卫生计生委等七部门《关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实施办法(试行)》和《广东省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收实施方案(试行)》(粤中医办函〔2016〕163号)等文件精神,做好我省今年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地市卫生健康(中医药)行政部门和有关高等医药院校要贯彻落实国家、省有关加快医学教育创新发展和“两个同等对待”等住培相关政策文件,按照属地、属校管理原则,切实履行领导职责,承担起辖区(属校)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的领导责任,加强组织协调,组织指导辖区(属校)有关单位做好招收工作。各培训基地为招收工作实施主体,要成立领导小组,制定招收工作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分工,严格执行政策规定,进一步加强培
训基地建设管理,规范工作程序,确保招收工作顺利完成。
二、招收工作安排
(一)招收基地。2022年我省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收工作统一安排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财政部已公布的20家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
(二)招收计划。在各培训基地申报基础上,结合国家相关要求和各基地建设评估情况,拟定了全省2022年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收计划(见附件,若国家下达的年度招生数有变化,计划另行调整)。各培训基地要根据省招收计划,认真落实好各项工作,并加强中医全科等紧缺专业的招收,优先落实招录全科专业人员。中医全科专业招生计划人数比例在不超过基地招收总数前提下可酌情增加。培训基地在招收时要统筹兼顾协同单位和所属地区的培训需求,培训名额分配要向中医全科等紧缺专业以及县级及以下基层医疗机构倾斜,并与有关院校共同做好专业型硕士研究生并轨工作。
(三)招收范围。招收培训对象范围按国家和我省有关文件要求执行,其中单位人招收对象须为已在广东省内医疗机构从事中医临床工作的人员,招收社会人原则上应是拟在广东地区从事中医临床工作的人员。各培训基地要切实做好各类报考学员的登记信息和资格条件的审核工作。
(四)及时公布招收信息。各地(院校)要指导各住培基地切实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要求,充分运用互联网、新媒体等手段进行广泛宣传,加强“两个同等对待”和住培招收政策宣传,营造良好的住培招收氛围,提高招生效率。各培训基地根据招收计划制定《招生简章》,详细介绍培训基地基本情况、招收名额、报名条件、报名时间、报名办法、招录程序、招收条件、考核时间、考核方式以及培训学员职责权利义务、待遇和“两个同等对待”等信息,并于2022年5月20日前上传至省医学学术交流中心,由省医学学术交流中心审核后通过培训基地医院公众网和省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平台等统一向社会公布并开放报名。
(五)认真组织开展报名,公平公正做好考核录取工作。我省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录工作通过网络平台进行,请省医学学术交流中心及时做好网络平台调试准备工作。报考人员须登录广东省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平台(http://zy.gdzpgl.net,以下简称“省平台”)完成报名,并留意各基地发送的有关招录信息及招录具体流程。各基地须从省平台完成招录工作,并确保每一位考生都能及时收到考试、录取等相关信息。各培训基地集中录取工作应于6月30日前完成,补录工作原则上应于7月25日前完成。各培训基地要切实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文件要求,做好报名人员的资格审核、考试考核、录取及公示等工作,确保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六)按时上报信息。各培训基地要及时完善确认招收学员信息,在录取工作结束后一周内将招录结果按属地管理原则报送当地卫生健康(中医药)行政部门或所属院校备案,同时报省中医药局和省医学学术交流中心,电子版发至省中医药局科教处邮箱,并及时在医院公众网公布。各培训基地应及时向所属主管部门和省中医药局反馈情况,及时研究解决遇到的问题。
三、做好中医全科等紧缺专业招收工作
各地卫生健康(中医药)行政部门、各培训基地要提前加强沟通协调,积极做好中医全科等紧缺专业的招收工作,并安排中医类别订单定向毕业生到本地中医培训基地参加中医全科专业培训。对于本科中医类别订单定向毕业生,本地尚无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的地市,由本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安排到本地协同单位中医院所属主基地报名参加中医全科专业规范化培训,同时报省中医药局备案。中医全科专业学员的1个月集中理论学习由各培训基地具体组织实施。
四、加强项目资金管理
招录结果和实际培训人数作为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补助资金安排及结算的依据。各地(院校)和各住培基地要严格按照《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粤府〔2018〕120号)等有关规定,抓紧组织实施培训工作,加快财政资金支出进度,加强资金管理,加强廉政监督和效能监察,落实“专款专用、专账核算”,强化全面预算绩效管理意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原则上新招收学员从9月起须开始培训。
五、其他事项
(一)各地市卫生健康(中医药)行政部门、院校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组织和指导辖区(属校)培训基地做好培训招收工作,及时与省中医药局做好联系沟通。为做好组织管理工作,请各地市卫生健康(中医药)行政部门、院校及各培训基地将负责中医住培工作(含招收)的联系人姓名、部门、职务、工作电话、手机号于5月30日前报送省中医药局科教处邮箱。
(二)各地(院校)、各培训基地要按照疫情防控工作总体部署和要求,采取符合防疫要求的招收工作方式,严格落实各项防疫措施,确保住培招收工作安全、有序、稳妥开展。
(三)为做好中国医师协会住培招录信息报送工作,请各高校将所录取的并轨专硕信息于9月30日前报送我局和省医学学术交流中心,包括姓名、性别、专业(中医、中医全科)、培训基地、电话等,电子版发至省中医药局科教处邮箱。
省中医药局科教处联系人:刘闯,联系电话:020-83709275;孙志刚,联系电话:020-83804351,13312866611;
省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平台技术支持:李志伟,联系电话:020-81906047。
省中医药科教处邮箱szyyj_jiaoyu@gd.gov.cn。
附件:2022年广东省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收计划表.doc
广东省中医药局办公室
2022年4月25日
原文链接:http://szyyj.gd.gov.cn/zwgk/gsgg/content/post_392065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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