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年度吉林省中医药科技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4-11-12 作者:佚名 来源:吉林省中医药管理局
吉中医药发〔2024〕82号
各市(州)中医药局,长白山管委会中医药局,梅河口市中医药局,长春中医药大学及附属医院,省中医药科学院,各有关单位:
2025年度中医药科技项目从即日起开始申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人应根据《2025年度吉林省中医药科技项目申报指南》(附件1)的要求,选择适当的研究方向填写申报书(附件2),超出研究方向的课题不予立项。填写内容要重点突出,关键技术、指标、进度、经费预算等应具体、明确,填写注意事项详见申报书“填写说明及装订要求”。
二、申请人对所申报研究项目的科学性、创新性和真实性负责,可根据项目实际自行决定是否进行科研查新。
三、各地区、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科技项目申报工作,认真组织学术委员会或专家组(3人及以上)对本单位或辖区内申报的所有项目进行初评,按名额要求(附件3)择优上报。评审过程要公开透明,结果需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对于公示无异议的项目填写审核意见、加盖公章。不受理个人申报。
四、本年度项目申报工作不再按照资助项目和自筹项目申报,由省中医药管理组织专家评审后确定资助项目和自筹项目。
五、申报材料
(一)《申报书》(一式三份);
(二)课题承担单位出具的自筹经费承诺书;
(三)青年中医药科研人才培养项目申报人不具备中级技术职称的需提交单位出具的工作年限证明。
六、申报、评审时间及地点
各地区、各单位12月6日前将汇总表(附件4,盖章扫描版及Excel版)发送至jlzyy09@163.com,逾期不予受理。其他材料上报及具体评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评审程序
(一)形式审查:答辩前对申报书填写、申报人资格、研究方向等进行形式审查。不合格的课题不再进行补正处理,同时取消答辩资格。
(二)专家评审:采取现场答辩的形式进行。
八、联系方式
省中医药管理局科教处 黄海鹏
电话:0431-80782668
附件:
吉林省中医药管理局
2024年11月6日
原文链接:http://jltcm.jl.gov.cn/zwgk/gkwj/202411/t20241111_331927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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