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市市场监管局稳步推进医疗机构“规范药房(库)”建设工作
时间:2024-11-12 作者:佚名 来源: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进一步规范全市医疗机构药品使用质量管理,确保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池州市市场监管局多措并举稳步推进医疗机构“规范药房(库)”建设工作。
统筹谋划,全面部署。成立工作领导小组,联合市卫健委、市医保局印发《池州市医疗机构“规范药房(库)”建设工作实施方案》,按照“责任明确、标准统一、分级负责、保证质量”的建设原则,明确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规范药房(库)”建设标准及时间节点。
分步协作,落实责任。由医疗机构所在地市场监管所先对自评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现场进行检查,再由县(区)局联合同级卫健、医保部门成立的验收组进行验收,验收通过的认可为“规范药房(库)”建设达标单位。同时,市局联合市卫健委、市医保局成立的督查组将随机抽取各县区已完成建设工作的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进行复核。截至目前,全市26家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已全部完成“规范药房(库)”建设验收工作。
加强监管,防控风险。结合医疗机构“规范药房(库)”建设工作,对辖区内医疗机构药品管理进行风险评估,探索实施风险分级分类监管。其中对风险等级高的医疗机构,列入年度重点监管对象,加大监督检查频次,督促其加强药品使用管理,消除安全隐患。
下一步,池州市市场监管局将持续推进医疗机构“规范药房(库)”建设工作,对已认可的“规范药房(库)”建设达标单位进行复核,同时,积极谋划第二批次目标建设工作计划。
原文链接:https://mpa.ah.gov.cn/zwgz/sxdt/12256906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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