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天长市出台药品安全党政同责实施措施
时间:2024-11-12 作者:佚名 来源: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完善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体系”的改革目标,进一步加强药品安全工作,健全完善药品安全责任体系,压实药品安全责任,提升药品安全治理能力和保障水平,全方位筑牢药品安全底线,天长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联合印发了《落实药品安全党政同责实施措施》(以下简称《实施措施》)。
《实施措施》从总体要求出发,明确了天长市落实药品安全“党政同责”的目标和任务。在建立健全“党政同责”方面,不仅要求各级领导干部要履行好自身的岗位职责,还要承担起药品安全监管的责任,确保药品安全工作的全面覆盖和无缝衔接。
同时,《实施措施》还强调了各级党委在药品安全工作中的领导责任。要求各级党委要切实加强对药品安全工作的领导,将药品安全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部署,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政府方面则要承担起药品安全工作的行政责任,加强组织协调,推动各部门依法监管,形成工作合力。
在组织保障方面,《实施措施》提出了加强队伍建设、提升监管能力等一系列具体措施。通过加强人员培训、引进专业人才、完善监管设施等方式,不断提升药品安全监管的专业化、科学化水平。
天长市将以本次药品安全“党政同责”《实施措施》落地为契机,以药安办为依托,全力推动《实施措施》各项任务精准落实,为建设健康天长、幸福天长贡献力量。
原文链接:https://mpa.ah.gov.cn/zwgz/sxdt/12256907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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