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取消国云健康养老产业有限公司医疗器械网络交易第三方平台备案的通告
时间:2024-11-04 作者:佚名 来源: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根据《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8号)规定,经企业主动申请,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法取消国云健康养老产业有限公司医疗器械网络交易第三方平台备案(详见附件)。自取消之日起,该企业应当依法停止医疗器械网络交易第三方平台服务活动。
特此通告。
附件:医疗器械网络交易第三方平台取消备案清单
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4年10月29日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原文链接:https://mpa.ah.gov.cn/zwgz/gsgg/12255572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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