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取消安徽省祖修堂医疗服务有限公司药品网络交易第三方平台备案的通告
时间:2024-11-04 作者:佚名 来源: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根据《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8号)规定,经企业主动申请,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法取消安徽省祖修堂医疗服务有限公司药品网络交易第三方平台备案(详见附件)。自取消之日起,该企业应当依法停止药品网络交易第三方平台服务活动。
特此通告。
附件:药品网络交易第三方平台取消备案清单
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4年10月29日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原文链接:https://mpa.ah.gov.cn/zwgz/gsgg/12255573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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