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市一案件入选国家药监局典型案例
时间:2024-11-04 作者:佚名 来源: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近日,国家药监局通报4起化妆品典型案例信息,宣城宁国市市场监管局办理的“5·23”生产销售假冒化妆品案入选。
2023年5月,消费者投诉反映,在淘宝平台上购买的化妆品疑似为假冒产品。宁国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迅速跟进,初步核查后确定为假冒产品,并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为确保案件查办工作的高效推进,两部门抽调精干力量,成立联合专案组,全力推进相关工作。在省药监局和宣城市市场监管局的精心指导下,宁国市市场监管局和公安部门密切协作,辗转多地,捣毁假冒化妆品生产销售窝点5处,现场查扣大量假冒化妆品。2024年4月,宁国市人民法院以假冒注册商标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对该案13名犯罪分子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至五年不等,并处高额罚金。
该案先后入选了长三角市场监管执法协作典型案例、国家药监局化妆品典型案例。下一步,宣城市市场监管系统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药品安全“四个最严”的重要指示精神,强化担当作为,严厉打击药品安全领域违法犯罪行为,不断提升药品安全监管的水平和质效,为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原文链接:https://mpa.ah.gov.cn/zwgz/sxdt/122562541.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