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印发《商标侵权案件违法经营额计算办法》
时间:2024-11-04 作者:佚名 来源: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印发《商标侵权案件违法经营额计算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按照《深入实施<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推进计划》有关要求,进一步提升知识产权保护法治化水平,加强商标行政保护专业指导。
《办法》对多年来商标侵权案件违法经营额计算的有益经验与做法进行了系统梳理和提炼总结,共十九条,对违法经营额的定义、违法经营额计算的一般标准、复杂侵权情形中违法经营额的计算标准、无法查证实际违法经营额的处理、不计入违法经营额的特殊情形、反向移送中违法经营额的计算方法等进行了细化规定,解决了一系列争议和突出问题,为商标执法部门计算违法经营额提供具体规范操作指引,为经营主体营造透明度高、可预见性强的知识产权保护环境。
下一步,国家知识产权局、市场监管总局将做好《办法》的宣传解读,推进《办法》的实施,进一步统一规范执法标准,持续提升知识产权保护水平。
原文地址:https://www.samr.gov.cn/xw/zj/art/2024/art_ae1d3a0ed287427d954bcaf6f5180c15.html
原文链接:https://yjj.sh.gov.cn/zjyw/20241031/6113fefd260e47c186ac7f92b27e73fa.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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