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 药监法治网!

当前所在:网站首页> 药监资讯 >我国与澳新签署有机产品合作互认协议

我国与澳新签署有机产品合作互认协议

时间:2024-11-04 作者:佚名   来源: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10月21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与澳大利亚农业、渔业和林业部签署《中澳有机产品认证合作意向书》。10月25日,与新西兰初级产业部签署《中新有机产品认证互认升级安排》。两份合作文件的签署有力推进了中国质量认证“走出去”,进一步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促进互利共赢。

    此次《中澳有机产品认证合作意向书》的签署,开启了两国有机产品信息交流平台的建设,未来双方将以落实合作意向书为契机,加大交流力度,以“一张证书,两国适用”为目标,共同磋商可落地、可操作的互认合作安排,携手推动中澳有机产品贸易高水平发展。

    《中新有机产品认证互认升级安排》旨在既有的合作框架下,根据实际贸易需求,对互认内容进行更新升级,包括更新两国相关法规标准,明确零售有机产品认证标志加施的两种管理模式,新增有机大宗原料产品的互认实施方式等重要内容。互认升级将进一步便利中新食品农产品双边贸易,推动两国在有机产品领域的合作迈向新高度。

  

  原文地址:https://www.samr.gov.cn/xw/zj/art/2024/art_4097127b00b8418e884e3f7b6f81e2bc.html


原文链接:https://yjj.sh.gov.cn/zjyw/20241104/70d03faec9f342efa65ec1fcaa1a5612.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友情链接:

法制项目简介| 本网招聘| 本网概况| 联系我们| 会员服务| 网站地图| 免责声明| 投稿服务|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药监法治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

北京政讯通新媒体技术研究院

北京政讯通新媒体技术研究院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药监法治网 yjfz.org.cn 版权所有。
京ICP备11020904号-177

联系电话:010-56212745、010-53382908,监督电话:18518469856,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qgfzdyzx@163.com  客服QQ:3206414697 通联QQ:1224368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