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政策落实开路,为医疗机构及企业实施服务
时间:2024-10-29 作者:佚名 来源:北京市中医管理局
为规范中药饮片委托代煎、配送服务行为,保证中药饮片代煎及配送质量,北京市卫健委、北京市中医药管理局及北京市药监局联合制定了《北京市医疗机构委托中药饮片 生产经营企业提供中药饮片代煎、配送服务规范(试行)》市中医药医政[2024]117号文,文件发布后,受到医疗机构和相关企业的关注,对文件的理解程度,是落实实施的关键。鉴于此,医政处组织北京市中医药管理局药剂质控中心对北京市开展中药饮片代煎、配送服务的生产、经营企业,进行文件解读及答疑。
首先,北京市中医药管理局医政处诸远征副处长就文件发布背景及重要意义作了重点强调。北京市卫健委执法处胥健主任,针对于医疗机构应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执业,规范行为,强化管理,依法执业做了进一步强调。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政策法规处李鹏跃副处长对生产企业内建立代煎中心的场地要求给予解答。北京市中医药管理局药剂质控中心主任郭桂明、副主任桑伟,对文件进行了解读与答疑。
按照《北京市医疗机构委托中药饮片 生产经营企业提供中药饮片代煎、配送服务规范(试行)》市中医药医政[2024]117号文中的有关要求,北京中医协会正在建立代煎服务信息平台,为医疗机构及开展代煎服务的企业提供信息服务,向社会公开医疗机构委托中药饮片代煎、配送服务数据信息,接受社会公众的查询和监督。
北京市中药饮片生产、经营企业及部分医疗机构药学部负责人共一百余人参加了此次政策培训答疑。
原文链接:https://zyj.beijing.gov.cn/zyyxw/202410/t20241024_392714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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