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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撤销刘嘉芳《执业药师注册证》的通告

时间:2024-10-29 作者:佚名   来源: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通 告

  2024年 第115号

  根据近期全省各级药品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结果,执业药师刘嘉芳注册单位与实际工作单位不一致,存在“挂证”行为。现依据《执业药师注册管理办法》(国药监人〔2021〕36号)规定,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决定撤销刘嘉芳的《执业药师注册证》,三年内不予注册,并将其个人不良信息记入全国执业药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

  特此通告。

  附件:“挂证”执业药师人员名单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4年10月22日

  附件

   “挂证”执业药师人员名单

  序号

  姓名

  资格证号

  注册证号

  注册单位

  注册时间

  1

  刘嘉芳

  20201002644000005207

  443222130715

  博罗县顺安药业有限公司

  2022-05-23

  2

  刘嘉芳

  20201002644000005207

  442223160416

  河源市民生好心人药品有限公司名府分店

  2023-08-29

  

  

   附件:


原文链接:http://mpa.gd.gov.cn/xwdt/tzgg/content/post_451300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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