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市市场监管局把好“四关”持续推进药品经营和使用专项检查工作
时间:2024-10-29 作者:佚名 来源: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扎实推进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持续规范药品经营使用行为,防范化解风险隐患,池州市市场监管局全面开展药品经营和使用专项检查工作,筑牢公众用药安全底线。截至目前,池州市共检查药品零售连锁总部11家次、药品零售企业539家次、药品使用单位1391家次,出具假药认定书5份,立案查处药品案件49件。
一是把好“源头关”,开展药品购进渠道检查。以医保高值药品、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等药品为重点品种,严格检查药品经营企业是否建立并实施购进药品资质审核、验收入库管理等制度,是否依法履行重点品种追溯责任。重点关注药品经营企业是否存在从非法渠道进货行为,是否存在异常低价采购药品以及零售企业药品购销数量异常增长等情况。
二是把好“销售关”,开展处方药、网售药品检查。严格检查药品零售企业是否存在不凭处方销售处方药、不审核处方销售处方药、超处方范围销售处方药、先销售后补方以及通过买药品赠药品或买商品赠药品等方式向公众赠送处方药和甲类非处方等情况。严厉打击无资质开展药品网络销售活动、通过网络销售假药劣药等行为,持续开展药品网络销售环境治理。
三是把好“运输关”,开展疫苗储存配送检查。检查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及疫苗接种单位是否具备疫苗冷链储存、运输条件,仓库、车辆、温度监测监控设备等关键设施设备,是否符合疫苗储存和运输管理规范有关要求,是否真实、完整记录储存、运输环节信息,是否落实疫苗信息化追溯要求。
四是把好“使用关”,开展医疗机构药品质量检查。联合卫健、医保等部门结合“规范药房(库)”建设工作检查医疗机构是否建立健全药品质量管理体系,严格实施药品购进、验收、储存、养护等环节的质量管理制度,确保药品使用环节的质量安全。
下一步,池州市市场监管局将以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为抓手,强化部门联动,优化监管方式,突出案件查处,持续推进药品经营和使用专项检查工作纵深开展,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筑牢药品安全底线,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
原文链接:https://mpa.ah.gov.cn/zwgz/sxdt/1225516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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