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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药监局与丹麦药品管理局签署合作意向书

时间:2024-10-29 作者:佚名   来源: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10月24日,国家药监局局长李利与丹麦药品管理局代理局长梅特·艾伯·汉森在京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与丹麦药品管理局合作意向书》(以下简称《合作意向书》),进一步加强双方在药品医疗器械监管领域交流合作。

  

    《合作意向书》签署之前,李利与梅特·艾伯·汉森进行了工作会谈。李利介绍了中国药品监管工作和医药产业发展情况。李利表示,近年来,双方在药品审评、检测、检查和医疗器械监管等领域开展了一系列交流活动,希望双方能够推动两国药品监管部门的交流与合作向更宽领域、更深层次拓展。

    梅特·艾伯·汉森表示,丹方高度重视两国在药品监管领域的合作,希望通过更加紧密的交流活动,进一步深化双方合作。

    双方同意,共同推动中丹药品医疗器械战略领域二期合作项目,进一步在药品医疗器械监管领域开展务实合作。

    国家药监局相关司局和直属单位负责同志参加会见。

    原文地址:https://www.nmpa.gov.cn/yaowen/ypjgyw/hyxx/zhhyxx/20241024171337142.html


原文链接:https://yjj.sh.gov.cn/zjyw/20241025/dd07939e8a564765bf44172098d13ceb.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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