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 药监法治网!

当前所在:网站首页> 药监内参 >自治区药监局举行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第12次集体学习

自治区药监局举行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第12次集体学习

时间:2024-10-22 作者:佚名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

  10月18日,自治区药监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举行第12次集体学习,自治区药监局党组书记、局长徐天平主持并讲话。

  

  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招待会上的重要讲话、在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颁授仪式上的讲话和在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的讲话等近期重要讲话精神,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求是》上发表的重要文章《在文艺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大力弘扬伟大爱国主义精神,把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不断推向前进》,专题学习了中央关于《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和中央层面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专项工作机制会议精神等内容,5名参会人员围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的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中央《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作了交流发言。

  会议指出,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始终高度重视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将其作为党的作风建设的重要内容、关心关爱基层的重要举措。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体现了党中央一以贯之、全面从严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的坚定决心,树立了用改革创新的办法为基层减负赋能、激励干部担当作为的鲜明导向,为深化拓展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工作提供重要制度遵循。

  会议强调,为基层减负不是一句空话,必须落实到具体行动上。要立足药品监管工作实践,积极探索为基层减负的有效途径,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坚持问题导向、结果导向,以改革思维研究优化为基层减负具体举措,持续为基层减负松绑、赋能增效。

  会议要求,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上来,准确把握为基层减负的核心要义和实践要求,科学统筹规范督查检查,持续优化对盟市考核办法,持续精文减会,清理规范各类工作台账报表。要严格管理统筹,严防下基层扎堆。要准确把握自治区本级层面定位,加强自身能力建设,加强调查研究,减掉“应减之负”,压实“应尽之责”,以求实的精神、务实的作风、扎实的举措推动为基层减负工作不断取得新的成效。


原文链接:http://mpa.nmg.gov.cn/xwzx/yjdt/202410/t20241022_2593914.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友情链接:

法制项目简介| 本网招聘| 本网概况| 联系我们| 会员服务| 网站地图| 免责声明| 投稿服务|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药监法治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

北京政讯通新媒体技术研究院

北京政讯通新媒体技术研究院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药监法治网 yjfz.org.cn 版权所有。
京ICP备11020904号-177

联系电话:010-56212745、010-53382908,监督电话:18518469856,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qgfzdyzx@163.com  客服QQ:3206414697 通联QQ:1224368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