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四举”推动基层医疗机构规范药房创建工作
时间:2024-10-22 作者:佚名 来源: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基层医疗机构直接面向农村群众,是药品安全监管前沿阵地,为强化基层医疗机构药品质量监管,滁州市市场监管局将基层医疗机构“规范药房”建设作为提升药品使用环节质量安全的重要载体和总抓手,广泛动员、分步实施、四措并举确保基层医疗机构规范药房建设工作顺利有序开展。
一是选好示范点。从全市医疗机构中筛选出硬件条件好、管理规范、工作扎实、有规范药房基础的作为示范点,进行重点培育,力争提前完成建设工作。全椒县段志军诊所、天长任德田诊所、琅琊区等个体诊所,均已提前申请规范药房验收,今年可完成建设任务。
二是拓展覆盖面。将全椒段志军诊所等前期示范点作为实训基地,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以点带面,组织各县(市、区)药械监管股室人员和基层医疗机构药品管理人员到示范点参观,现场学习示范点在计算机系统、文件制度、台账记录、票据管理等方面的经验,辐射带动全市医疗机构提升药事管理水平。
三是实施全覆盖。督促基层医疗机构加大人力、物力、财力投入,严格对照规范药房建设标准,开展自查自纠,形成问题清单,逐条消除安全隐患,实现“购进渠道规范、存储养护规范、调配发放规范”的目标,确保三年内实现全市1637家医疗机构规范药房100%全覆盖。
四是建好制度墙。滁州市市场监管局根据基层医疗机构实际,制定出台适用于《滁州基层医疗机构药品质量管理制度》,从人员设置、药品购进验收、储存养护、调配使用、监测处置等方面进行全流程把控,为基层医疗机构制度建设提供模板。
原文链接:https://mpa.ah.gov.cn/zwgz/sxdt/122544511.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