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药品安全巩固提升暨执法监督工作交流会在开封召开
时间:2024-10-22 作者:佚名 来源:河南省药品监督管理
为深入贯彻落实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计划,进一步加强工作交流,持续推进药品监管执法工作,根据省药监局工作安排,2024年10月10日,河南省药品安全巩固提升暨执法监督工作交流会在开封市兰考县召开。省药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二级巡视员苏其超出席会议并讲话,开封市委组织部部务委员、焦裕禄干部学院党委副书记、常务副院长文柏松出席会议并致辞,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市场监管局分管药品监管负责同志在会上作了交流发言。
河南省药品安全巩固提升暨执法监督工作交流会在开封召开
会议认为,今年以来,全省各级药品监管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药品安全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国家药监局的统一部署,以“四个最严”要求为根本遵循,以“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为基本原则,按照“讲政治、强监管、保安全、促发展、惠民生”工作思路,周密谋划、迅速行动,在全省范围内深入开展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通过风险防控、案件查办、能力建设一体推进、同向发力,持续强化“两品一械”全生命周期质量安全动态监管,有效排查化解了药品安全风险隐患,有力打击震慑了药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有序推进了药品监管体系和监管能力现代化,牢牢守住了药品安全底线,有力维护了人民群众健康权益。
会议分析了当前我省药品安全形势和药品监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会议指出,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吹响了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号角,在药品领域提出了完善药品安全责任体系等一系列新的改革部署和要求,各地药品监管部门要深刻把握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对药品安全提出的新部署、新要求,客观分析把握药品监管面临的新形势、新问题,勇于担当、积极作为,研究谋划具体落实措施,推动药品安全责任落实落细。
会议要求,一要强化组织推动。坚持把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作为药品监管工作的首要任务来抓,地方党委政府要认真落实药品安全党政同责,各地药品监管部门主要领导要躬身入局亲自抓、分管领导要结合职责具体抓,层层传导压力、层层压实责任,构建全省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一盘棋”“一张网”工作格局,确保省、市、县三级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一体推进。二要完善风险会商长效机制。要让监管跑在风险前面,各级药品监管部门要定期开展风险会商和药品安全形势分析,系统梳理监督检查、检验检测、不良反应监测、网络销售监管、投诉举报、案件查办、舆情监测等工作中发现的风险信息,对风险隐患强化实时监测、早期预警。对发现的重大、紧急安全隐患问题,要立即采取处置措施。三要加大执法办案力度。各级药品监管部门要健全统一指挥、横向协作、纵向联动的执法办案工作机制,实行重大违法线索提级查办、重大案件挂牌督办,对跨区域重大违法案件要严格产品流向排查控制,追根溯源、由点及面实施全链条打击,及时公布典型案例,以案示警、增强震慑。四要持续加强能力建设。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药品监管能力建设的实施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职业化专业化药品检查员队伍的意见》和 《“十四五”国家药品安全及促进高质量发展规划》,积极争取地方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支持,持之以恒强基础、补短板、破瓶颈、促提升。五要强化宣传引导。努力营造药品安全人人参与、共治共享的浓厚氛围。
会议强调,全省各级药品监管部门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国家药监局决策部署,按照“讲政治、强监管、保安全、促发展、惠民生”要求,聚焦更高质量发展、更高水平安全,更好地统筹把握、辩证处理“监管与发展、规范与服务、秩序与活力”三个关系,深入推进药品监管改革创新,持续深化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全面加强药品监管体系和能力建设,坚决守牢药品安全底线,全力服务推动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为中原更加出彩贡献药监力量。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市场监管局,省药监局机关有关处室、各监管分局、省药品医疗器械检验院有关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
原文链接:http://yjj.henan.gov.cn/2024/10-18/307496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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