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西省总工会 关于举办第三届山西省医药行业职业技能大赛-药品购销技能比赛的通知
时间:2024-10-22 作者:佚名 来源:山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示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总工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人才强国战略,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激励我省医药行业职工走技能成才、技能报国之路,培养更多服务医药事业高质量发展的产业工人、三晋工匠和大国工匠,进一步推动山西人才强省战略,山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和山西省总工会决定联合举办第三届山西省医药行业职业技能大赛-药品购销技能比赛(以下简称“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赛项设置
本届大赛设置药品购销技能比赛一个赛项。
二、大赛规程
大赛组委会根据本赛项特点和比赛要求,邀请专家组成裁判委员会,制定《第三届山西省医药行业职业技能大赛比赛赛项规程》(见附件1),对比赛项目进行公平、公正评判。
三、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山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西省总工会
承办单位:山西药科职业学院
本届大赛为省级一类竞赛,由山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山西省人社厅、山西省总工会、山西药科职业学院组成大赛组委会,负责大赛的总体安排和组织协调工作。组委会成立大赛执行委员会统筹赛事活动,执行委员会下设评判委员会、仲裁监督委员会、资格审查组、竞赛组、会务组和安全组。
大赛组委会组成如下:
主 任:
贠亚明 山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主任:
吴海亮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党组成员、副厅长
谭立新 山西省总工会党组成员、副主席
李庭芳 山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王 旭 山西药科职业学院党委书记
大赛执行委员会组成如下:
主 任:
张轩萍 山西药科职业学院党委副书记 院长
副主任:
杜 江 山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人事处处长
杨建国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职业能力建设处处长
韩小燕 山西省总工会经济技术部部长、一级调研员
陈 杰 山西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主任
沈宝荣 山西药科职业学院党委副书记
庄东军 山西药科职业学院党委委员 纪委书记
刘志伟 山西药科职业学院党委委员 副院长
原 超 山西药科职业学院党委委员 副院长
委 员:
吕晓艳 山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人事处四级调研员
郜 军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职业能力建设处一级调研员
高 伟 山西省总工会经济技术部副部长
祁慧丽 山西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科长
李 刚 山西药科职业学院办公室主任
程永杰 山西药科职业学院教务部部长
王玉秀 山西药科职业学院药学系主任
各市局、示范区领队
四、组织实施
本届大赛分初赛(选拔赛)和省级决赛两个阶段进行。省级决赛定于2024年11月举行,地点为山西药科职业学院。
初赛(选拔赛)由各市局、示范区组织实施。根据省级决赛的时间安排,组织好参加决赛选手的选拔和培训等工作。
省级决赛在大赛组委会领导下,由承办单位制定包括赛程安排、赛事组织、交流点评等内容的实施方案,报组委会审定后组织实施。为确保大赛公平公正,决赛时须由承办单位负责聘请当地公证部门、对决赛全程进行监督和公证。
五、决赛内容和方式
(一)决赛内容
药品购销技能决赛以《医药商品购销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和执业药师职业资格标准为基础,对接药品购销员(高级工/三级)证书和执业药师证书要求,设技术理论和技能操作两部分。技术理论竞赛采用百分制闭卷方式上机考试;技能操作竞赛包括药品陈列、处方调剂、问病荐药和慢病管理等4个项目,采用现场实操、情景模拟等方式。其中技术理论占比15%,技能操作占比85%。
(二)决赛方式
赛项为个人赛。各市局、示范区组织1支参赛队,每支参赛队由5名参赛选手组成,可配1名技术指导。参赛选手和技术指导报名获得确认后不得随意更换。
六、决赛组队及报名
各市局、示范区按照比赛工种组织代表队参加决赛,参赛选手须为辖区所在企事业单位在职员工,且为注册执业药师,组队及报名工作于10月31日前完成。决赛代表队的组成为:领队1名,技术指导1名,药品购销技能决赛选手5名。
参赛选手报到时,须携带身份证、工作证(或工作证明)和参赛证,并将工作证(或工作证明)、社保证明等复印件提交大赛会务组。
七、奖励办法
本届大赛设个人奖、团体奖、优秀组织奖和突出贡献奖。
(一)个人奖
参赛选手个人奖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共三个奖项,分别占参赛总人数的 10%、20%、30%,小数点后四舍五入。赛项执委会为一等奖获得者颁发荣誉证书和奖杯,为二、三等奖者获得者颁发荣誉证书。获得决赛第一的优秀选手由省人社厅按规定报请省人民政府授予“三晋技术能手”荣誉称号。对符合要求的选手,按规定晋升相应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
(二)团体奖
对获得团体总分前6名的代表队颁发名次奖杯和荣誉证书。
(三)优秀组织奖
对大赛组织工作成绩优异的单位颁发优秀组织奖。
(四)突出贡献奖
对为省级决赛作出突出贡献的承办和协办单位颁发突出贡献奖。
八、有关要求
(一)各市局、示范区要高度重视、周密部署、密切配合,要以大赛为契机,广泛组织动员职工学技术、练技能、比本领、深入开展岗位练兵、技能培训、师徒帮教等技能素质提升活动,发现、选拔和培养高技能人才、推动完善技能导向的激励机制,建设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劳动者大军。
(二)本届大赛经费由主办单位、承办单位共同筹集,严格按照有关财务纪律和规定管理使用办赛经费。大赛不收取参赛费,各参赛队交通、食宿费自理。
(三)大赛期间,各代表队须自行为每位参赛选手办理意外伤害保险,保证参赛选手人身安全,确保不发生重大人身安全伤害事故。
(四)各市局、示范区要如期组队参加省级决赛,大赛不接受个人报名参赛。所有参赛人员应如实填写第三届山西省医药行业职业技能大赛参赛报名表(见附件2),并以参赛队为单位填写参赛选手汇总表(见附件3),将表格盖章后扫描件和word版一并发指定邮箱,于10月31日前完成报名。
决赛地点:山西药科职业学院
地 址:太原市小店区民航南路16号
邮 编:030031
联 系 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13453142061
邮 箱:sxykzyxyjwc@163.com
附件:1.第三届山西省医药行业职业技能大赛药品购销员比赛赛项规程.wps
山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西省总工会
2024年10月18日
(主动公开)
原文链接:http://yjj.shanxi.gov.cn/xxfb/wjtz/202410/t20241017_967505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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