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 药监法治网!

当前所在:网站首页> 媒体报道 >人民网:广西药监局与澳门药物监管局签署合作备忘录

人民网:广西药监局与澳门药物监管局签署合作备忘录

时间:2024-10-09 作者:佚名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

  人民网南宁9月4日电 (冯肖慧、实习生覃菡津)9月3日,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与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药物监督管理局在广西南宁签署《澳桂药品监管合作备忘录》,在双方法律法规框架下,充分利用中医药国际化发展的重大机遇以及澳桂自身优势,借助双方国际平台,推动开展药品监管、药品注册、药物质量检验以及人才交流等方面的合作,共同促进澳桂药品监管合作和医药产业的发展,确保民众用药安全。

  据了解,本次合作将建立药品监管信息沟通交流机制,充分依托中国—葡语国家经贸合作论坛(澳门)、中国—东盟药品合作发展论坛等平台,加强双方在药品监管方面的沟通交流与合作。共同促进两地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借助澳门与葡语国家商贸合作服务平台、广西与东盟国家的合作平台,以及粤澳合作中医药科技产业园、中国—东盟产业合作区等产业园区,加强双方在药品注册、中药研发、招商引资等方面的合作,促进双方医疗机构开展中药制剂调剂使用及转化合作,助力澳门中药产品进入东盟国家市场、广西优质中药产品进入澳门乃至葡语系国家市场。

  此外,还将强化药品质量监管合作,充分借助澳门中药检测中心、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检验研究院的平台,支持双方共同推进在药品质量标准研究、国际草药标准协调、实验室质量管理体系构建等方面务实合作,在药品监管合作、中药质量标准协调等方面逐步形成共识。加强药品监管科研项目和人才培养合作,不定期互访,开展药品监管业务探讨、技术交流活动,共同搭建人才培养平台,促进科研项目合作。积极搭建澳门与广西医药行业交流合作的平台,促进双方医药行业开展更为紧密的学术交流、专题研讨等活动。

  

  

  

  

  

  文件下载:

  


原文链接:http://yjj.gxzf.gov.cn/xwdt/mtbd/t19070858.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友情链接:

法制项目简介| 本网招聘| 本网概况| 联系我们| 会员服务| 网站地图| 免责声明| 投稿服务|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药监法治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

北京政讯通新媒体技术研究院

北京政讯通新媒体技术研究院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药监法治网 yjfz.org.cn 版权所有。
京ICP备11020904号-177

联系电话:010-56212745、010-53382908,监督电话:18518469856,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qgfzdyzx@163.com  客服QQ:3206414697 通联QQ:1224368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