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固原市医药有限责任公司变更《药品经营许可证》许可事项的通告(2024年 第191号)
时间:2024-10-09 作者:佚名 来源:宁夏回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
经自治区药品审评查验和不良反应监测中心现场核查, 固原市医药有限责任公司变更《药品经营许可证》许可事项,经营范围由“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药(含冷藏药品)、生物制品(含冷藏药品)、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第二类精神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蛋白同化制剂(含冷藏药品)、肽类激素(含冷藏药品)***”变更为“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药(含冷藏药品)、生物制品(含冷藏药品)、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第二类精神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含冷藏药品)、蛋白同化制剂(含冷藏药品)、肽类激素(含冷藏药品)***”。变更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及《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
特此通告。
宁夏回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4年9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原文链接:http://nxyjj.nx.gov.cn/yp/ggtg_37855/xzxkgsgg/202409/t20240927_467735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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