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药监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举行第11次集体学习
时间:2024-09-24 作者:佚名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
9月14日,自治区药监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举行第11次集体学习,局党组书记、局长徐天平主持并讲话。
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甘肃考察时重要讲话精神、在全面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精神、在全国教育大会上重要讲话精神和关于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入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和意识形态重要论述,传达学习了中央党的建设领导小组第八次会议精神,学习了近期自治区党委常委会会议精神和自治区党委书记孙绍骋在《学习时报》上发表的署名文章《推动全面深化改革向广度和深度进军》等内容。班子成员和药品安全总监围绕巩固深化党纪学习教育成果,推进党纪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进行研讨交流。徐天平对自治区药监局党纪学习教育进行了总结,对巩固深化党纪学习教育成果进行了安排部署。
会议指出,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指示,充分肯定了党纪学习教育取得的成效,对巩固深化党纪学习教育成果提出了明确要求,为全党在新征程上继续加强党的建设、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推动高质量发展指明了前进方向。
会议强调,党纪学习教育开展以来,局党组始终把党纪学习教育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紧扣目标要求,结合药品监管工作实际,坚持高起点谋划、高标准推进、高质量落实,解决了一些党员、干部对党规党纪不上心、不了解、不掌握等问题,深化了对加强党的纪律建设重要性和忽视党纪、违反党纪问题危害性的认识,增强了全局广大党员干部的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和抵腐定力,各项工作取得积极成效,为全区药品监管工作和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会议要求,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上来,坚持把党纪学习教育融入日常、抓在经常,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使讲规矩、守纪律、知敬畏、守底线成为广大党员干部的自觉修养。要抓好《关于推进党纪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的意见》贯彻落实,与学习贯彻好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推动改革发展和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紧密结合起来,引导推动党员、干部在遵规守纪前提下,勤奋工作、放手干事、锐意进取、积极作为。要充分发挥纪律建设对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推进党的事业的保障作用,把经常性的纪律教育融入党员、干部日常教育管理监督,不断用党规党纪校正思想和行动,以学纪知纪明纪促进遵纪守纪执纪,以高质量纪律建设推动党的建设上水平,树立正确政绩观,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持之以恒、常抓不懈,切实把党纪学习教育成果持续转化为推动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的强大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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