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辽宁省老年健康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时间:2022-07-16 作者:佚名 来源:辽宁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辽卫办发〔2022〕85号
各市卫生健康委、沈抚示范区管委会社会事业局,省属各医疗机构,省卫生健康服务中心:
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老年健康宣传周活动的通知》(国卫办老龄函〔2022〕205号)要求,为了宣传普及老年健康政策和科学知识,切实提高老年人健康素养和健康水平,我委将组织开展2022年辽宁省老年健康宣传周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改善老年营养,促进老年健康。
二、活动时间
2022年7月25日—7月31日。
三、活动内容及安排
(一)广泛开展老年健康政策宣传活动。宣传推进健康
辽宁建设和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精神,宣传老年人健康管理、老年健康与医养结合、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中医药健康管理等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政策。
(二)广泛开展老年健康科普知识宣传活动。结合老年人特点和健康需求,通过老年健康大讲堂、老年健康教育科普视频等方式,宣传《中国公民健康素养—基本知识与技能》《老年健康核心信息》《老年失能预防核心信息》《阿尔茨海默病预防与干预核心信息》,宣传常态化疫情防控、疫苗接种、营养膳食、运动健身、心理健康、疾病预防、合理用药、康复护理、生命教育、应急救助、中医药养生保健等科学知识。
(三)广泛开展老年营养主题宣传活动。参照《中国居民膳食指南(2022)》中“一般老年人膳食指南”和“高龄老年人膳食指南”内容,通过老年人营养健康教育主题海报、科普视频、《老年人营养膳食核心推荐》宣传手册等方式,广泛宣传老年营养健康知识,引导老年人形成营养健康的生活方式。我委将联合医疗机构走进老年大学、村居社区、养老机构开展健康宣讲、义诊等服务活动;在省卫生健康委官方网站、辽健康辽医疗服务平台等省级媒体公布老年人营养健康教育科普视频;聘请专家就老年营养、中医膳食等老年人关注度较高的内容进行直播互动;印制《中国公民健康素养—基本知识与技能》《老年健康核心信息》《老年失能预防核心信息》《阿尔茨海默病预防与干预核心信息》《营养膳食核心推荐》《中医药养生保健》系列宣传手册、老年健康宣传周海报。
四、有关要求
(一)精心组织。各地区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围绕活动主题,结合实际,以老年人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老年健康宣传周活动。
(二)统筹推进。各地区各单位要结合疫情防控工作形式,统筹推进线上线下宣传活动。广泛发动医疗卫生机构、涉老社会组织、老年大学、社区(村)等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组织老年人积极参与,营造良好的活动氛围。充分发挥主流媒体的引领作用和新媒体的传播优势,面向老年人及其照护者以语言生动、图文并茂、易于参与的方式宣传政策和知识,扩大范围和影响,提升宣传效果。
(三)认真总结。各地区各单位要做好活动总结,集中反映活动亮点、老年人反馈等,于2022年8月5日前报省卫生健康委。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老龄健康处:刘琳琳,024-23392130
宣 传 处:毕琳琳,024-23377987
中医药健康服务处:东军,024-23388416
辽宁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
2022年7月1日
原文链接:http://wsjk.ln.gov.cn/wst_wjgg/202207/t20220708_461132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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