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 药监法治网!

当前所在:网站首页> 药监内参 >强基固本夯基础 务实培训促提升

强基固本夯基础 务实培训促提升

时间:2024-09-09 作者:佚名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

  医疗器械临床试验是产品上市前评价其有效性和安全性的关键途径,对于保障公众用械安全、发展医疗器械新质生产力、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大意义。目前,全区共有备案医疗器械临床试验机构15家,备案专业281个。

  《医疗器械临床试验机构监督检查办法(试行)》(以下简称《检查办法》)与《医疗器械临床试验机构监督检查要点及判定原则(试行)》(以下简称《检查要点》)于今年6月发布,10月1日起施行。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做好新发布医疗器械临床试验监管相关法规文件的宣贯工作,提升自治区医疗器械临床试验规范化工作水平和监管能力水平,近日,自治区药监局举办全区医疗器械临床试验机构监督检查视频培训会,来自全区各级药品监管部门和医疗器械临床试验机构共237人参加培训。

  培训会上,医疗器械监管处对上年度全区医疗器械临床试验机构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通报。《检查要点》主要起草人、国家药监局食品药品审核查验中心检查一部专家吕术超受邀,以我国医疗器械临床试验管理法规为切入点,层次分明、重点突出、逐条细致地就《检查办法》《检查要点》进行了解读。此次培训有效提升了监管人员医疗器械临床试验监管能力及相关从业人员研究水平和法规意识,为深入贯彻落实《检查办法》《检查要点》打下了坚实基础。

  

  

  

  下一步,自治区药监局将实施《检查办法》《检查要点》宣贯工作和机构日常监督检查有机结合,加大对机构相关人员的指导力度,加快提升自治区医疗器械临床试验规范化水平,为人民用械安全保驾护航。


原文链接:http://mpa.nmg.gov.cn/xwzx/yjdt/202409/t20240904_2568770.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友情链接:

法制项目简介| 本网招聘| 本网概况| 联系我们| 会员服务| 网站地图| 免责声明| 投稿服务|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药监法治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

北京政讯通新媒体技术研究院

北京政讯通新媒体技术研究院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药监法治网 yjfz.org.cn 版权所有。
京ICP备11020904号-177

联系电话:010-56212745、010-53382908,监督电话:18518469856,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qgfzdyzx@163.com  客服QQ:3206414697 通联QQ:1224368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