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 药监法治网!

当前所在:网站首页> 药监资讯 >福建、北京药监局联合签署药品监管创新和服务高质量发展合作协议

福建、北京药监局联合签署药品监管创新和服务高质量发展合作协议

时间:2024-09-09 作者:佚名   来源: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近日,福建省药监局与北京市药监局在北京开展座谈交流并举行签约仪式,福建省药监局党组书记、局长黄维军和北京市药监局局长曹巍代表双方联合签署《药品监管创新和服务高质量发展合作协议》。北京市药监局党组书记孙力光出席会议并讲话。

  

  合作协议围绕加强药品全链条合作和服务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两个方面,通过强化日常监管、审评审批、检验监测、审核查验、药品监管科学研究等方面合作,深化服务产业发展、创新服务站建设、两岸医药融合发展等方面交流,研究制定了16项具体合作内容。明确了建立组织协调机制、日常议事机制、工作经费保障等3方面保障措施。

  

  

  福建省药监局党组书记、局长黄维军在座谈时指出:北京市药监局在创新监管方式保障药品安全底线和深化政策改革服务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方面,一直处于全国药监系统前列,值得福建省药监局学习借鉴。此次闽京两地药监部门按照“资源共享、合作互动、优势互补、共同提升”的原则开展合作,将把双方优势更好地转化为协同发展优势,探索建立一批好的制度机制、高质量的项目,形成新时代药品监管区域协作新模式。

  北京市药监局党组书记孙力光表示:推动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是北京市和福建省的共同目标,此项合作充分利用首都综合优势与福建改革创新优势,深入推进两地在药品监管和产业服务方面的合作,将进一步提升两地药品监管能力、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效能、提高人民群众安全用药水平。

  下一步,福建省、北京市药监局将按照合作协议明确的合作内容,抓好两地的交流合作。

  在京期间,黄维军局长还走访北京药品医疗器械创新服务站(亦庄)、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展示交易中心,调研了北京宽腾公司、北京智飞绿竹公司等单位和企业。


原文链接:https://yjj.scjgj.fujian.gov.cn/zwgk/xwdt/sjdt1/202409/t20240909_6513336.htm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友情链接:

法制项目简介| 本网招聘| 本网概况| 联系我们| 会员服务| 网站地图| 免责声明| 投稿服务|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药监法治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

北京政讯通新媒体技术研究院

北京政讯通新媒体技术研究院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药监法治网 yjfz.org.cn 版权所有。
京ICP备11020904号-177

联系电话:010-56212745、010-53382908,监督电话:18518469856,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qgfzdyzx@163.com  客服QQ:3206414697 通联QQ:1224368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