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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经营许可证>注销决定书》送达公告

时间:2024-09-03 作者:佚名   来源: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各相关企业:

  经查,你公司(见公示表)长期未按规定上传药品购销数据,未开展经营活动,不在注册地址,且无法联系企业,已不具备药品经营的基本条件。我局依据《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药品经营许可证〉注销的管理规定》,按规定时限要求,以公告方式送达《<药品经营许可证>注销事先告知书》。但你公司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出陈述或申辩,我局已依法注销你公司的《药品经营许可证》。

  现依法公告送达《<药品经营许可证>注销决定书》。你公司应当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我局领取《<药品经营许可证>注销决定书》,逾期视为送达。

  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或广东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联系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53号之二,邮编:510080,联系电话:020-37886132。

  相关企业情况公示

  企业名称

  《药品经营许可证》证号

  《<药品经营许可证>注销事先告知书》文号

  《<药品经营

  许可证>注销决定书》文号

  广东南粤药业有限公司

  粤AA020001283

  粤药监通销先告﹝2023﹞7号

  粤药监通销﹝2024﹞2号

  广东普信医药有限公司

  粤AA769001513

  粤药监通销先告﹝2023﹞10号

  粤药监通销﹝2024﹞4号

  广东汉康药业有限公司

  粤AA762001113

  粤药监通销先告﹝2023﹞11号

  粤药监通销﹝2024﹞5号

  广东瑞普生医药有限公司

  粤AA020000950

  粤药监通销先告﹝2023﹞13号

  粤药监通销﹝2024﹞7号

  附件:

  1.《<药品经营许可证>注销决定书》(粤药监通销﹝2024﹞2号)

  2.《<药品经营许可证>注销决定书》(粤药监通销﹝2024﹞4号)

  3.《<药品经营许可证>注销决定书》(粤药监通销﹝2024﹞5号)

  4.《<药品经营许可证>注销决定书》(粤药监通销﹝2024﹞7号)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4年8月29日

  附件:

  《药品经营许可证注销决定书》(粤药监通销﹝2024﹞2号).pdf

  《药品经营许可证注销决定书》(粤药监通销﹝2024﹞4号).pdf

  《药品经营许可证注销决定书》(粤药监通销﹝2024﹞5号).pdf

  《药品经营许可证注销决定书》(粤药监通销﹝2024﹞7号).pdf

  

  

   附件:


原文链接:http://mpa.gd.gov.cn/xwdt/tzgg/content/post_448481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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