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吉林省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的通知
时间:2024-08-28 作者:佚名 来源:吉林省中医药管理局
吉中医药函[2024]号
各市州中医药管理局,长白山管委会中医药管理局,梅河口市中医药管理局,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弘扬中医药文化,充分发挥宣传教育基地的引领作用,2024年,我局计划遴选一批吉林省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凡符合《吉林省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基本标准(试行)》(附件1)要求的场馆类、遗址遗迹类、教育科研机构类、医疗机构类、企业类机构均可申报。
二、申报材料
(一)申报文件:以正式公文的形式写明申报理由、并对完成吉林省中医药文化基地的任务做出承诺。
(二)《吉林省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申报表》(附件2)。
(三)佐证材料:对照《基地基本标准》逐条说明申报单位有关情况、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四)《基地基本标准》以外其他有助于申报的工作亮点及佐证材料。
三、评审程序
我局将组成专家组,采取审阅材料、质询答疑、实地考察等多种形式进行评审,并对评审结果进行公示。
四、申报要求
(一)请申报单位按照《基本标准》进行认真自评,并提交申报材料;
(二)市州中医药管理局对辖区内申报材料进行复核,对复核合格的加盖公章,于7月31日前推荐至我局(纸质版一式五份、电子版发送至邮箱)。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鸿飞
电 话:0431-80782658
电子邮箱:184745838@qq.com。
附件:附件1 吉林省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基本标准(试行).doc
吉林省中医药管理局
2024年7月18日
原文链接:http://jltcm.jl.gov.cn/zwgk/gkwj/202407/t20240719_326355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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