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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吉林省中医药科学院第一临床医院血液透析室登记的批复

时间:2024-08-28 作者:佚名   来源:吉林省中医药管理局

  

  吉中医药函〔2024〕36号

  

  吉林省中医药科学院第一临床医院:

  你院关于增设血液透析室的请示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经审核,同意你院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自由大路6426号登记血液透析室(设置血液透析机11台)。

  二、你院要严格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医院感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加强科室管理,确保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

  三、请你院在本批复印发之日起7个工作日持《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副本原件到我局行政审批办公室办理变更登记注册手续。

  特此批复。

  

                                                       吉林省中医药管理局

                                                          2024年8月26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原文链接:http://jltcm.jl.gov.cn/zwgk/gkwj/202408/t20240827_328878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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