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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季而食,平稳入秋!

时间:2024-08-28 作者:佚名   来源:北京市中医管理局

  时至处暑,“三伏”将尽,凉爽愈加明显。依照节气变化,调整饮食对于维护身体健康和适应气温变化非常重要。

  入秋后,我们的饮食应该如何做出相应调整,以适应气候特点和身体需求呢?本文来告诉您!

  一、秋季的气候特点与对人体的影响

  立秋之后,气温逐渐下降,但“秋老虎”的余威仍在——白天依旧炎热,早晚则开始变得凉爽,空气也逐渐变得干燥。这种气候变化会对人体产生多方面的影响。

  从中医角度来看,秋季与肺脏相对应。肺为娇脏,喜润恶燥,干燥的空气容易损伤肺津,导致口干舌燥、干咳少痰、皮肤干燥等症状。此外,秋季阳气渐收,阴气渐长,人体的新陈代谢也开始减缓,若饮食不当或过度劳累,容易导致脾胃功能失调,出现食欲不振、消化不良等问题。

  二、立秋饮食养生的原则

  1.滋阴润燥:由于秋季气候干燥,人体容易出现津液不足的情况,因此滋阴润燥是立秋后饮食养生的首要原则。应多食用一些具有滋阴润燥作用的食物,如梨、银耳、蜂蜜、百合、麦冬等。这些食物可以补充人体的津液,缓解干燥症状。

  2. 少辛增酸:秋季肺气当令,辛味食物具有发散的作用,食用过多会导致肺气过盛,损伤肝脏功能。因此,立秋后应减少食用辛辣食物,如辣椒、花椒、生姜等。同时,适当增加酸味食物的摄入,因为酸味食物具有收敛肺气、滋养肝脏的作用,如山楂、柠檬、葡萄等。

  3. 健脾益胃:经过夏季的炎热天气和冷饮、生冷食物的刺激,人体的脾胃功能往往会受到一定的影响。立秋后,应注意调养脾胃,多吃一些健脾益胃的食物,如山药、南瓜、小米、薏米等。这些食物易于消化吸收,能够帮助恢复脾胃功能。

  4. 均衡营养:在立秋饮食中,还应注意保持营养的均衡。除了摄入足够的碳水化合物、蛋白质和脂肪外,还应多吃蔬菜、水果,以补充维生素、矿物质和膳食纤维。同时,要注意控制食物的摄入量,避免暴饮暴食,以免加重胃肠负担。

  三、秋季适宜的食物

  1.水果类

  (1)梨:梨是秋季最常见的水果之一,具有清热降火、润肺生津、止咳化痰的功效。可直接食用,也可榨汁饮用,或者与冰糖、蜂蜜等一起炖煮成梨汤。

  (2)葡萄:葡萄营养丰富,含有多种维生素和矿物质,具有补气血、益肝肾、生津液、强筋骨的作用。立秋后适量食用葡萄,有助于缓解疲劳、增强免疫力。

  (3)山楂:山楂味酸甘,性微温,具有消食健胃、行气散瘀、化浊降脂的功效。对于秋季食欲不振、消化不良等问题有一定的改善作用。可以直接食用,也可以制成山楂糕、山楂酱等。

  2.蔬菜类

  (1)莲藕:莲藕富含淀粉、蛋白质、维生素 C 等营养成分,具有清热生津、健脾开胃、益血止血的作用。可凉拌、清炒或煲汤食用。

  (2)萝卜:萝卜有“小人参”之称,具有下气消食、润肺解毒、生津利尿等功效。立秋后食用萝卜,有助于促进胃肠蠕动,预防便秘。

  (3)菠菜:菠菜含有丰富的维生素、矿物质和膳食纤维,具有补血止血、通肠导便、滋阴平肝的作用。可以清炒、凉拌或煮汤食用。

  3.谷物类

  (1)小米:小米味甘咸,性凉,具有健脾和胃、补益虚损、和中益肾的功效。小米粥是立秋后理想的养生食品,容易消化吸收,还能滋养脾胃。

  (2)薏米:薏米有利水消肿、健脾祛湿、清热排脓等作用。可以与红豆一起煮成薏米红豆粥,具有良好的祛湿效果。

  (3)山药:山药富含多种营养成分,具有健脾益胃、滋肾益精、益肺止咳等功效。可炒食、煲汤或制成山药泥食用。

  4.其他类

  (1)银耳:银耳是一种常见的滋补佳品,具有滋阴润肺、养胃生津的作用。可与雪梨、冰糖等一起炖煮成银耳羹。

  (2)蜂蜜:蜂蜜具有补中润燥、止痛解毒、润肠通便等功效。可以用温水冲服,也可以涂抹在面包上食用。

  (3)百合:百合具有养阴润肺、清心安神的功效。可与大米一起煮成百合粥,或者与西芹等一起清炒食用。

  四、秋季饮食的禁忌

  1.忌过食生冷:虽然立秋后天气依旧炎热,但不宜过度食用生冷食物,如冷饮、冰淇淋、生鱼片等。这些食物容易损伤脾胃阳气,导致脾胃虚寒,出现腹痛、腹泻等症状。

  2.忌盲目进补:立秋后,很多人会开始进补,但进补应因人而异,根据自己的体质和健康状况进行合理选择。如果盲目进补,可能会导致营养过剩、上火等问题。

  3.忌暴饮暴食:秋季食欲往往会有所增加,但应注意控制食物的摄入量,避免暴饮暴食。过度进食会加重胃肠负担,导致消化不良、胃痛等问题。

  处暑是一个重要的节气,也是饮食养生的关键时期。我们应根据秋季的气候特点和自身的健康状况,遵循饮食养生的原则,选择适宜的食物,合理搭配膳食,以达到滋阴润燥、健脾益胃、增强体质的目的。同时,要注意饮食的禁忌,避免不良的饮食习惯对身体造成伤害。

  让我们在这个时节,一起科学合理的饮食养生,共同迎接一个健康、美好的秋季吧!


原文链接:https://zyj.beijing.gov.cn/sy/whkp/202408/t20240827_378328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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