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药监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举行第7次集体学习
时间:2024-08-27 作者:佚名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
6月28日,自治区药监局举行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第7次集体学习,围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进行集体学习。自治区药监局党组书记、局长徐天平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上,全体人员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近期重要讲话精神和在《求是》杂志上发表的署名文章,专题学习了《习近平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论述摘编》,原文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八章至第十一章、附则,以及《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6名参会人员围绕学习专题作了交流发言。
会议指出,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科学回答了什么是纪律规矩、为什么要加强纪律建设、怎样加强纪律建设等重大问题,具有很强的政治性、思想性、指导性、针对性,为我们加强纪律建设、把纪律建设摆在更加突出位置提供了根本遵循。
会议强调,党的政治纪律是最重要、最根本、最关键的纪律,关键在绝对忠诚,要以严明政治纪律带动各项纪律全面从严,不折不扣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内蒙古时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关于药品安全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做好工作的具体行动和实际成效践行“两个维护”。
会议要求,自治区药监局领导班子成员和各级党组织负责人要发挥“关键少数”作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层层传导压力,既要把事干好,又要把人管好。要加强政德修养,恪守纪律不放松,时刻保持对纪律的敬畏和坚守。要厉行法治不逾矩,严格遵守宪法法律,自觉在法治范畴下想问题、作决策、干工作。要深刻汲取教训,对照自治区党委书记孙绍骋在剖析典型案例时指出的8个问题,持续提升警示教育的震慑力、感染力和说服力,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以身边案警示身边人。要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始终坚守底线、不越红线。通过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全面掌握、严格遵守《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习惯在纪律约束下工作。要加强工作统筹,一体推进党纪学习教育、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等工作走深走实、取得成效,为办好两件大事和药品监管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原文链接:http://mpa.nmg.gov.cn/rdzt/jgdj/202407/t20240702_253354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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